市农委开展《假劣农资销毁管理办法(草案)》起草工作
(座谈会现场)
农业行政执法部门在长期的农资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过程中,收缴了大量的假劣农资,对这些假劣农资如何处理成了困扰农业行政执法的一道难题。如果不收缴,假劣农资一旦流入市场,势必严重危害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如果简单的进行直接销毁,又会对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特别是高毒农药对环境的污染相当巨大,所以只能将假劣农资长期存放在库房里,占用了大量库房空间,以致药满为患。
针对收缴的高毒禁用农药、假劣农药及高毒包衣种子等假劣农资储存、处置和销毁工作难的问题,省农业委员会法规处委托我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开展拟定《假劣农资销毁管理办法(草案)》起草工作。
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于12月8日至16日,历时一个多星期,组织全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长,结合近几年假劣农资销毁经验和做法,就假劣农资如何安全储存、如何分类处置、如何资源利用、如何与环保、财政等部门建立协调机制、如何无害处理和如何集中销毁,开展了深入的调查研究,起草了《假劣农资销毁管理办法(草案)》初稿,为探索假劣农资销毁制度,切实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有效遏制假劣农资流向市场,保证农民用上放心农资产品,保障全省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安全,打下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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