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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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为什么占了我的土地?? | ||
来信人 | 佚** | 来信日期 | 2015-08-04 |
信件索引号 | 信20150807282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周市长: 澧县作为湖南省唯一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县,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试点工作、措施得力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下面乡村也有些工作还有待改善和加强。我是澧县梦溪镇荷堰村10组村民龚德菊,按国家和政府本次确权的依据(以1995承包为标准)1995年开始黄大丘2亩田是我丈夫承包经营的(有1995年的土地使用证为证),但是在这次的确权公示我才发现黄大丘2亩田已被划分给其他村民,在发现这个情况后我先后找村干部反映并电话咨询过县长热线3212345、县农经局3221263、梦溪孟站长1350736127*,但问题仍然没有妥善解决。在此我有两点疑问:1、是否是个别办事人员办事不力,在工作的过程中弄错了?2、是否是个别办事人员在我丈夫过世后利用工作便利接受“好处”有意而为之?如果是第1种情况,按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做好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全面把握并衔接好基本农田落实到户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紧急通知》、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能以欠缴税费和土地撂荒为由收回农户的承包地,已收回的要立即纠正应予以退还,特别是中央1号文件提出,“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 我们的人民公仆能有有错就改的勇气,不要等领导指示正确处理;如果是第二种情况按习近平和党的要求就要严查了,比如这几天落马的前省委书记周本顺书记一边在反腐倡廉一边走贪腐的不归路,当前曝出的乡村官员问题也不轻啊…………一介“草民”的我只是想能解决问题,当前习近平和党提倡为民服务、转变执政理念,小老百姓的事也是大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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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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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长热线办 | 回复日期 | 2015-08-14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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