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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资金监管 推进后扶工作

来源:汉寿县移民局 2010-06-29 09:09 字体:【
  汉寿县有大中型水库4座,共核定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16482人,待接纳安置在建水库移民1022人,其中直接发放到人6170人,项目扶持7780人,两者结合2532人,年均到人后扶资金988.92万元,年可争取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项目资金260万元。2006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工作开展以来,我县从强化资金监管措施,严把资金审批程序,注重资金使用效益入手,扎实推进后扶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共在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实施后扶项目213个,下拨项目资金1797.40万元,共硬化公路84.7公里,整修山塘37口、动土方23472方,清淤、衬砌渠道37.62千米,改造农网15千米,维修机埠13座,改造中低产田520亩,低改油茶林1200亩。我们充分发挥后扶资金的引导作用,建成了一批库区群众最称心、最舒心、最放心的后扶项目,在后扶资金的管理使用方面真正做到了管理规范、领导放心、群众满意。我们主要做法是:

  一、注重群众参与,确保后扶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后扶资金的管理使用是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群众最为关注的事情。针对县内外不少地方在后扶资金的管理使用上“透明度”不高,群众意见较大的问题,我们旗帜鲜明提出“让群众做资金的主人”,把群众认可作为最硬的标准,并围绕确保后扶资金的阳光运行坚持做好三项工作。一是推行民主理财。在后扶资金的管理使用上我们坚持群众理财,全县63个重点移民村在县、乡两级的指导下都成立由移民代表、原住村民代表、老党员代表等5—7人组成的村民主理财小组,全权管理和使用本村的后扶项目资金。对各村民主理财小组,统一由所属乡镇政府以文件的形式予以明确,并界定其工作职责和要求,确保民主理财小组不流于形式,不当摆设,在管理使用资金上有发言权、操作权和决定权。二是坚持全程公示。对每一个后扶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我们坚持分时段公示,即在立项前公示项目概算,在项目批准施工前公示项目预算,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公示项目结算,把资金管理使用公示贯穿于项目实施始终,充分保障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群众对后扶资金管理使用的知情、参与和监督的权利。三是善用群众智慧。在后扶资金的管理使用上,我们充分调动库区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把群众的智慧发挥到极致。对每一个项目的每一笔资金使用上都坚持倾听群众意见,认真梳理群众意见,及时采纳群众意见。比如在降低施工原料的造价上,在编制项目预算的收支上,库区群众提出了许多合理化建议,对加强资金管理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二、注重强化审批,确保后扶资金在“计划内”运行。

  为切实提高后扶资金的使用效益,我们立足改善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生产生活条件,对后扶资金的走向,始终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计划走,计划跟着规划走,规划跟着政策走。”的“四跟”原则,强化资金审批程序,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首先是科学确定项目。以“库区最需、移民最急、受益最广”的原则确定后扶项目,近年来我们结合汉寿实际,重点在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公路硬化、渠道衬砌、机埠维修、安全饮水、产业发展等方面规划207个后扶项目,占全部规划项目的97%。项目的科学布局,科学实施既加快了库区发展,又得到了群众认可,更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其次是明确规划程序。主要是采取“三个一律”,凡是进入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规划笼子的项目一律要召开库区移民和原住村民代表会进行确定并公示;所有规划项目一律由所在乡镇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初步堪测设计;全县所有规划项目形成初稿后,一律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报市移民局审核,并呈省移民局审批。切实把库区群众意愿作为规划的第一选择。再次是强化资金审批。对每一个后扶项目资金拨付我们坚持实行“三级四次审批”,即村级要有村民主理财小组和村民委员会申报意见;乡镇要有分管负责人和党政一把手初审意见;县里审批意见分两个层次,一是县移民局要有项目开发股和计划财务股意见,并注明项目文号和资金文号,同时由项目监理单位签署意见,再交分管领导把关和局长审核。二是按项目实施进度,分月汇总,报分管副县长审定。通过层层把关,多人会审,严格程序,确保了后扶资金严格按计划笼子运行。┆

  三、注重完善制度,确保后扶资金在“项目中”运行。

  充分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发挥制度的激励作用,发挥纪律的约束作用,按照用制度管项目,用制度管资金的要求,坚决摒弃资金游离项目之外的做法,并围绕促进后扶资金管理的制度建设,先后出台了《汉寿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领导小组汉寿县监察局关于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我县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工作顺利实施的通知》、《汉寿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实施细则》、《汉寿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确保了项目实施、资金拨付等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比如在资金管理上,实行资金拨付与工程进度挂钩,项目开工时拨付项目资金的30%,竣工验收合格拨付50%,余下20%的质保金验收1年后无质量隐患和问题方可拨付。县乡两级均按照省局要求,建立健全了两套独立台账。其一是移民项目台账,对项目计划、实施管理、验收等程序进行登记建档;其二是资金拨付台账,对每个审批项目的每笔资金拨付依项目登记建档。这极大地完善了管理措施,提高了管理水平,提升了办事效率,使每个项目、每笔资金的来龙去脉一目了然,经得起任何检查。同时要求移民重点乡镇建立了完善的项目年度计划和资金管理制度。百禄桥镇在后扶工作中制定了“三个不准”的规定,即镇村组织不准打移民资金的主意,镇村干部不准参与相关项目建设,干部亲属不准参与移民项目的招投标,并明确了相应惩处措施,确保了后扶资金的安全、规范、高效使用。推行县级报账制,设立了县移民局统一管理的移民资金专户,移民资金实行专账管理,分类核算。强化后扶资金管理,专门设立了计划财务股,配备了3名具有从业资格的财会人员,专职从事后扶资金的管理。对10个重点移民乡镇财政所明确了后扶资金的报账员。

  四、注重督导检查,确保后扶资金在“视线里”运行。在后扶资金的管理使用实践中,我们深深感到加强监督检查必不可少,为此,我们立足全县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建立了经常化、制度化、专项化的后扶资金管理使用督查机制,力求对后扶资金运行出现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应对、早处理”,确保后扶资金落实到库区项目,落实到移民村组。为此,我们坚持常抓不懈做好三项工作。第一是坚持定期查。对后扶资金的运行,在检查方式上我们创新“村组自查、乡镇核查、县里抽查”的举措,实现检查单位的不同层级和检查要求的相对普及;在检查时段上我们采取“季度归结、半年小结、全年总结”的办法,涵盖资金拨付的不同时段。后扶工作开展以来,县水库移民后扶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县委办督查室、县政府办督查室、县人大办、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移民局等单位参加的全县范围内后扶资金专项督查11次,其中有县级领导带队的9次,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第二是坚持集中学。针对后扶资金管理的特殊性,我们加强了对局机关、移民重点乡镇专业移民干部、财会人员的培训力度,使其学懂弄清后扶资金管理使用的原则、方法和程序。近年来,我们联合县财政局举办了移民项目、移民资金管理培训班3期,培养60多名熟悉移民资金管理的专业财会人员。为规范全县移民资金管理提供了人才支撑。第三是坚持年度评。每年都组织“乡镇互评”和“县里统评”相结合的移民资金业务比武活动,对乡镇移民资金台账设置规范,报账、拨付手续齐全,账务处理准确、及时的,给予奖励,并在全县推介。岩汪湖镇对移民资金实行精细管理、规范操作,后扶工作开展以来实现了资金管理无差错,在接受各级10多次业务检查中,没有发现一次违规操作和账目错误处理,深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群众的肯定。

        由于我们深入学习,健全制度,规范管理,程序到位,手续齐全,致使我县的移民工作和县移民局在2009年接受了省、市、县三级多个部门的检查、调查和审计共计达18次,纪检监察、检察院、审计、财政等执法部门均没有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和违纪违规资金。年度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工作被常德市移民局授予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并受到汉寿县委、县政府的多项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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