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启动公务卡结算改革
日前,桃源县举办了公务卡结算改革业务培训班,来自全县87个预算单位的财务人员参加了培训。此次培训活动标志着该县公务卡改革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一是敲定了总体方案。县财政局与人民银行联合下发了《桃源县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卡结算试点方案》和《桃源县县直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管理办法》,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先期在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发改局推行试点,2010年全县预算单位全部实行公务卡结算。
二是规定了结算范围。该县规定,各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公务卡,主要适用于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和5000元以下的零星购买支出等。
三是严格了使用纪律。实行公务卡结算后,持卡人不得通过公务卡提取现金,情况特殊确需办理现金借款的,须经财务部门批准同意后,由借款人办妥借款手续,财务部门将借款资金划转借款人公务卡,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各单位在日常公务支出时,依据持卡人刷卡的相关凭证,由本单位按规定进行报销。公务卡的个人支付结算业务不得办理财务报销手续,单位不承担私人消费行为引致的一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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