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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农村土地纠纷调解仲裁 我市连续三年综合排名第一

来源:常德日报 2020-09-16 10:32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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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会现场)

(记者 杨晟 通讯员 王雪芳)今年来,家住澧县澧澹街道夹堤社区的李某华和田某化见面热情多了,之前,他们两家因为一块移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归属问题争论不休。去年年底,澧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对此依法仲裁,在仲裁裁决书下达以前,双方达成协议,各退一步。至此,一起争议近两年的土地纠纷圆满解决。

自《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不断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创新多方联动调解仲裁机制,加强调解仲裁业务培训。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我市农村土地纠纷调解仲裁考评得分100分,连续3年位列全省14个市州综合排名第一。

建立完善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和体系是依法仲裁的载体。目前,9个区县(市)全部设立了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明确了“一庭三室”办公场所,共聘用仲裁员205人,已培训仲裁员205人。仲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区县(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为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核定编制3至5名,乡镇也相应设立了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委员会,村级在现任村干部中明确了1至2名调解员,配合、协助乡镇调解委员会办公室开展工作。基本形成了县、乡、村级有人管、层层有人负责的组织机构和工作体系。

因地制宜的规章制度和方法是依法仲裁的核心。为了规范调解仲裁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各县实际,制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仲裁工作相关配套制度,先后制定了一系列规章、规程,使整个调解仲裁工作有章可循、有章可依。并创建了有效化解纠纷方式,把信访接待作为纠纷化解的重要平台。通过与当事人和乡村两级沟通,在充分了解事实的基础上,向当事人明示相关法律规定和解决问题办法,通过明示,让部分当事人放弃不合理诉求,让部分人接受理性解决诉求的方法。其次,发挥乡村调解方式化解纠纷作用。在工作中乡村两级根据实践经验总结了多种调解纠纷的模式和方法,尽量让纠纷化解在基层。对于案因复杂、调解有难度的纠纷,乡村两级确立了深入调查、反复协商、多次调处的原则。

近年来,市、县先后选派业务骨干参加了农业农村部及省里组织举办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员培训班进行学习,分期分批安排仲裁员到区县(市)法院进行跟班学习,掌握庭审的基本程序。与此同时,我市的仲裁先进经验也在全国、全省推行。去年9月,农业农村部在益阳举办的全国农村土地仲裁培训班上,鼎城区仲裁经验被制作成教学视频课件向全国推广,鼎城区农经站干部现场开庭演示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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