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常德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升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我局编制了《常德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应当严格落实公众参与(公开征求意见不少于30日,特殊情况达不到30日的须说明理由)、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结合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实际,必要时组织专家论证、风险评估。
二、承办科室要按照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认真组织实施,压实责任,确保决策事项按时完成;局办公室、法规科要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执行情况的指导、督促工作。
附件:常德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常德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28日
常德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计划完成时间 | 备注 |
1 | 常德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 | 乡村产业发展科 | 2025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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