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适老专区>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常德市农业农村局案卷评查结果通报

来源:常德市农业农村局 2020-09-28 11:05 字体:【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的部署和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安排,9月25日,组织召开了2020年全市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会,对各县(区)农业、畜牧、农机和市直农业执法机构推荐报送的27本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选。通过评查,安乡县农业农村局承办的“经营假农药案”等7份案卷被评为全市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

一、存在的问题

(一)重视不够。一是种类偏少,《常德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全市农业行政处罚事项共10大类231项,27本案卷只涉及种子、农药、农产品质量安全、动监、渔业等5大类13项,没有收到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等类型案卷和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农机、农业资源保护等类型案卷。二是案件典型性不足,27本案卷涉及标签不符合规定和许可证不符合规定等案情相对简单的就有15本,而制假售假、未经检疫、破坏渔业资源、违法占用农村宅基地等案情相对复杂的典型案卷只有12本,不足一半。

(二)整体质量不高。一是处罚主体不适格。有3本案卷的处罚主体没有行政处罚主体资格,却以自己的名义实施了行政处罚。二是法制审核程序不规范。部分案件符合法审要求的却未按规定开展法审,三是集体讨论程序不规范。部分案件符合集体讨论条件却没有提交集体讨论就直接作出处罚决定,个别案件的集体讨论由执法机构内部讨论替代了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四是证据记录不完整,部分案件无现场勘验笔录、照片或勘验笔录不完整,询问笔录、当事人身份证明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无当事人和执法人员签字。五是大部分案卷没有音像记录。六是文字表述有误,个别案件引用的法律条文前后不一致。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行政处罚案卷是案件查处过程的记录载体,是行政机关执法办案水平的直接反映。规范案卷文书制作,是落实党中央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和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重要举措。全市农业行政执法机关要充分认识抓好案卷文书制作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重要意义,不断完善执法办案内部运行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制度落实,进一步提高执法办案能力和办案质量。

(二)切实整改。今年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很多是以前就发现的老问题,务必引起全市农业行政机关的高度重视,各执法机构要认真组织执法人员对照问题,一卷一卷查找,列出问题清单,深刻分析原因,拿出切实的整改措施。

(三)强化培训。当前,正值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之际,执法队伍人心不稳,各行政执法机构要加强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教育,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重点培训法律适用、调查取证技能、案卷制作规范等内容,要通过参观交流、以案释法、案件评析等方式提升执法人员素质。

 

常德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28日

 

2020年度全市优秀案卷


1.经营假农药案【安农(农药)罚〔2020〕3号】

处罚机关:安乡县农业农村局

办案人员:符杨  陈喜安

 

2.生产经营假种子案【安农(种子)罚〔2020〕3号】

处罚机关:安乡县农业农村局

办案人员:符杨  陈喜安

 

3.电捕鱼案【常农(渔)罚〔2020〕1号】

处罚机关:常德市农业农村局

办案人员:陈宏  姜志军

 

4.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农药案【津农(农药)罚〔2020〕4号】

处罚机关:津市市农业农村局

办案人员:贺利媛  白刚

 

5.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检疫的生猪案【石农(动监)罚〔2020〕1号】

处罚机关:石门县农业农村局

办案人员:胡明惠  舒适  梅德华


6.经营假种子案【石农(种子)罚〔2020〕8号】

处罚机关:石门县农业农村局

办案人员:宋玉娥  胡明惠

 

7.销售质量不合格的农产品案【桃农(农产品)罚〔2020〕1号】

处罚机关:桃源县农业农村局

办案人员:薛建  王英武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