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本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为加强我局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按照《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对本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我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告如下:
序号 | 文 件 标 题 | 文 号 | 施行日期 | 清理结果 |
1 | 常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常德市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 常农发〔2018〕16号 | 2018.6.7 | 该文件将于2021年11月1日失效,常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常德市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和《常德市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通知(常农发〔2021〕8号)于同日开始执行。 |
2 | 常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常德市动物诊疗机构管理规范》的通知 | 常农发〔2018〕18号 | 2018.6.7 | 1. 将第三条、第四条中“畜牧兽医水产局”改为“农业农村局”; 2. 第五条增设一项:(十一)动物诊疗场所选址应远离餐饮场所。 |
3 | 关于印发《常德市农业农村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常农发〔2020〕21号 | 2020.7.17 | 继续有效 |
4 | 常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常德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 | 常农发〔2020〕23号 | 2020.9.15 | 继续有效 |
常德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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