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抖音虽好玩 发言须谨慎
---“渔政执法致人落水死亡”造谣者被警方行政处罚

来源: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06-27 16:57 字体:【

6月14日上午8时,有群众向常德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渔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反映,网名为“盛开的玫瑰”的网友正在抖音上传播一条关于一名在沅江垂钓者,因渔政执法落水淹死的视频。渔政执法人员收到该信息后,立即向支队领导汇报。并迅速启动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第一时间向主管部门报告,并安排专人对抖音反映的情况向全市各级农业执法机构调查核实,得知事发时段和地点全市均未开展渔政执法行动。

6月14日上午8点45分,通过视频检索发现网名为“肥钱炸鸡”的网友,发布了一条类似视频,通过该抖音视频发布时间、内容及地貌等信息,执法支队综合判定事发地点为德山枉水桥附近。支队立即通过常德市森林公安联系到了常德市公安局德山分局,确认视频中的真实情况为“公安出警,调查一起落水案”,公安部门初步调查认定当事人为自杀。支队认为网友“盛开的玫瑰”发布的抖音视频,反映的情况与公安部门的调查结论严重不符,损害了全市渔政执法人员的形象。为避免出现不良舆情,市农业农村局立即向市委网信办汇报,控制舆情发酵。同时配合公安部门开展调查取证,联合打击网上网络造谣、诽谤行为。经市委网信办、公安、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连续行动,截止6月14日上午12时,不实信息在抖音上已删除,负面舆情得到有效控制,公安机关对涉嫌散布网络谣言的当事人刘某予以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二款: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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