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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农民工拿到工资回家过年

来源:常德日报 2019-02-01 09:23 字体:【

    春节将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关注的焦点。据统计,市人社局向市公安局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2016年有7起,2017年有12起,2018年有29起。此类案件中突出表现为建设工程领域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及中小型私营企业长期拖欠员工工资,甚至出现恶意欠薪的情形。

    案例 2018年,挽回欠薪工资1201万元

    2018年,全市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大打击欠薪犯罪力度,着力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强化打击,以打促支,确保农民工工资的支付到位,全市共受理劳动监察部门移送案件36件,立案侦查29件,采取强制措施31人,依法逮捕犯罪嫌疑人16人,挽回欠薪工资1201万元。

    1.周某平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犯罪嫌疑人周某平,澧县人,近年来,周某平在浙江东阳建工集团公司承建的常德市三一翡翠湾二期承包工程,拖欠41名农民工工资60余万元。2017年9月15日,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浙江东阳建工集团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但在规定时间内,浙江东阳建工集团未能执行改正指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6条与《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之规定,案件被移送公安机关。2018年2月9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查:浙江东阳建工集团将常德市三一翡翠湾小区10栋、14栋、17栋、18栋商铺、20栋内外墙粉刷工程已转包给包工头周某平,其一直拖欠农民工工资60余万元。工程已竣工,经多次催促,周某平仍未支付农民工工资。2月10日,犯罪嫌疑人周某平被武陵区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在法律威慑和办案民警的教育警示下,周某平多处筹款,现已支付绝大部分农民工资。

    2.陈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犯罪嫌疑人陈某,鼎城区人,建筑包头。2014年上半年,陈某承包灌溪镇瑭桥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大楼建筑项目,雇佣了43名农民工参与施工建设,一直拖欠工资约30万元。2018年2月4日,鼎城区劳动监察部门责令陈某整改,陈某未执行。2月7日,该案由劳动监察部门移送鼎城区公安局灌溪派出所。3月5日,鼎城区公安局立案侦查,并依法对陈某刑事拘留。目前,该案已依法移送起诉。

    3.汪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2017年2月至11月期间,犯罪嫌疑人汪某,临澧县人,在经营临澧县盛海新型墙体材料厂期间,拖欠郭某初等35人工资56万余元。汪某作为该厂的法人代表及实际经营者,采取搬离原住处,设置、更换手机号码等手段拒不支付工人工资,临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后仍不支付。2018年2月4日,犯罪嫌疑人汪某被临澧县公安局抓获。2月13日,经临澧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依法执行逮捕。

    普法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可追究刑事责任

    南琴律师事务所律师曾绘文告诉记者,《劳动法》第五十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了劳动者获得报酬的权利和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劳动法》第九十一条、《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则规定了用人单位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情形下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当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采取多种救济途径,如请求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报酬、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及依据调解协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曾绘文介绍,2011年2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八)》。《刑法修正案(八)》将部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纳入了刑法调整范围,进一步强化了刑法对民生的保护。《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如何认定为是否犯罪?据介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为目的,具有隐匿财产、恶意清偿、虚构债务、虚假破产、虚假倒闭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的;逃跑、藏匿的;隐匿、销毁或者篡改账目、职工名册、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等与劳动报酬相关的材料的;以其他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而根据2013年12月20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执行数额标准的规定》,“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六千元以上的;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四万元以上的”为我省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法以限期整改指令书、行政处理决定书等文书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后,在指定的期限内仍不支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但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有正当理由未知悉责令支付或者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的除外。”曾绘文说,若行为人逃匿,无法将责令支付文书送交其本人、同住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负责收件人的,如果有关部门已通过在行为人的住所地、生产经营场所等地张贴责令支付文书等方式责令支付,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的,应当视为“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

    析因 层层分包及用工管理不规范

    据了解,在公安机关侦办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中,因层层分包引发的案件占到80%左右,并主要出现在建筑行业,特别是包工头分包已是建筑业的顽症。包工头通常不具备建筑资质,自身经济实力也不强,通过挂靠有资质的建筑企业,或在有资质的建筑企业手中违法违规转包、分包、再分包工程,一旦出现资金周转困难,就可能发生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

    另外,部分企业存在用工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普遍存在,工资数额没有书面约定,也正是企业发生拖欠工资问题,导致劳动争议的重要原因之一。

    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商业竞争日趋激烈,部分经营者由于经营管理不善或者商业决策失误,投资经营失败,造成严重亏损,无法按时支付劳动者报酬。在趋利的情况下,少数不诚信的用工单位、企业或个人逃匿躲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

    犯罪成本较低也是不可忽略的因素之一。从执法实践来看,部分违法犯罪嫌疑人虽然受到法律制裁,但大多数判处较轻刑罚,震慑力度不够,导致用工单位在资金出现困难时,依旧铤而走险采取虚构债务,以各种名义挪用应付工资款,转移、隐匿财产等方式来逃避支付劳动者报酬。

    惩戒 部门联合清除隐患,欠薪黑名单进入全国信用信息平台

    根据《关于治理市直管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CDCR-2017-15015、常建通[2017]16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市住建局(人防办)和市人社局联合制定并下发《关于开展2019年春节前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整治工作的通知》(常建通[2018]89号、以下简称《通知》),并于2018年12月5日至2018年12月14日对市直管项目的工程款拨付与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市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办组建了由多个部门参与的工作专班,对存在拖欠矛盾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重点约谈。

    本次排查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建设、施工单位自查自纠阶段,市直管在建项目各责任主体共上报《常德市城区工程项目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企业自查表》46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64份和《农民工工资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64份;第二阶段为拉网式排查阶段,市住建局(人防办)和市人社局组织4个联合检查组对市城区144个在建项目(工程类别主要是政府投融资的房建市政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及社会建设业主投资项目)进行了现场排查,检查组在各建筑业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通过召集各责任主体负责人现场座谈、实地查看工程分包资料、劳务用工资料、工程款拨付及农民工工资发放凭据、应急资金准备情况、农民工维权告知情况、随机走访班组长和务工人员等方式对支付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排查过程中发现存在拖欠隐患的项目62个,共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9份,停工整改通知书2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催缴函1份。总体来看,部分建设、施工单位对本次清欠工作高度重视,能严格按照市住建局(人防办)《实施意见》和《通知》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认真对本单位支付情况进行清查,并对存在的矛盾积极采取措施予以化解。

    发现一批、处理一批、曝光一批、打击一批!副市长尹正锡在2019年春节期间常德市直管建设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会议上强调,对限期不履行支付主体责任、拒不配合解决欠薪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要加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联合惩戒力度,人社部门要快查快移,公安机关要快立快捕,法院要快审快判,以强有力的手段约束欠薪责任人履行工资支付主体责任。

    据了解,对于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以自查处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管辖权限将其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按照有关规定将拖欠工资“黑名单”信息纳入当地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由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2019年春节期间常德市直管建设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会议通报了《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市直管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管理企业名单和诚信“黑榜”企业名单的通知》,将重庆西南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列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管理企业或诚信“黑榜”企业名单。

    同时为了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市总工会从源头加大参与治理力度,把劳动合同签订率纳入对基层工会的考核和评先评优中来,特别是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建筑业、服务业,要求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

    维权 被拖欠工资者可用法律利器

    被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拨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0736-12333,或直接来到位于武陵大道的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反映情况,一般可在5个工作日内受理。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经调查核实后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还是拒不支付,劳动监察部门在6个月后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达到犯罪条件的案件将移送到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有需求的劳动者还可向司法部门申请法律援助。”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副支队长李林元介绍,司法部门可委托志愿律师免费为劳动者提供法律建议,并在其讨回工资的过程中提供帮助,如搜集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等。

    “对被有基层工会的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来说,市总工会的沟通协调也能对讨回工资起到一定作用。”市总工会维权帮扶中心工作人员周灿楠介绍道,被拖欠工资时,劳动者可拨打0736-12351,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将及时向基层工会了解情况,并与劳动监察部门保持沟通,还可提供一定的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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