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委召开2015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会
(会议现场)
5月9日下午,市农委在六楼会议室召开2015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会,会议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对照2015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方案进行自评并形成评价报告。市农委副主任谭徽立、谢真新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部署了2015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具体各项工作。
会议指出,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6]3号)、《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省级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湘农办发[2016]72号)文件精神,2015年度农业生产安全管理、现代农业发展、农业技术服务与培训、农村发展专项等4个项目纳入了省级财政绩效评价范围。各有关单位应按部门专项资金绩效评价、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要求迅速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由财务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监督检查人员组成的评价小组,对照2015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方案进行自评并形成评价报告。
会议明确,市农委成立委绩效工作领导小组,在委绩效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分别成立若干个评价小组。每个评价小组分别由委财务科、监察室、相关科室专家组成。评价小组负责对每一个项目的资金管理情况、项目管理情况、资金绩效情况进行独立的绩效评价,并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市农委副主任谭徽立主持会议并讲话)
谭徽立主持会议并强调,此次绩效评价,要与反“雁过拔毛”式腐败和加强基层党风廉政相结合,通过绩效评价,核实2015年度省农委系统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取得的效果,总结资金管理的经验、发现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健全和完善支出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提出相关的建议。确实提高项目使用效率,要将项目资金真真正正用在“三农”产业发展上,用在农业基础设施改善上,用在农业农村各项发展问题上,促进“三农”进一步发展。
(市农委副主任谢真新出席会议并讲话)
谢真新参加会议并讲话,他说,资金绩效评价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原则,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要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要遵循分级分类的原则,具体包括各科室自查自评、项目汇总、撰写绩效自评报告,委绩效评价工作办公室进行综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四个步骤。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项目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支出和项目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各科室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完成好此次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为以后的资金项目申请打好基础。
市农村经营服务站主要负责人、各区县市农业(林)局分管负责人、市农委属各科室(站、中心)科长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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