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携手市农业农村局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
5月14—15日,市检察院、市农业农村局组成调研指导组,在澧县、桃源县对检察公益诉讼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现场调研。调研采取查阅资料、查看现场、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的方式,对重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核实、调研、评估。
开展座谈
现场调研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服务“三农”工作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以粮食安全、耕地保护、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为重点,积极履职尽责,为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现代化建设贡献检察力量。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常德市人民检察院 常德市农业农村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工作的通知》(常检〔2023〕66号),明确了专项工作的重点内容和开展步骤。
我市农业农村部门密切配合检察机关开展此次专项工作,把检察公益诉讼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当做促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的契机,借助检察力量帮助解决农田建设中行政机关难以推进解决的一些顽固问题;检察机关结合有关行政机关监管职责,灵活运用诉前磋商、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方式督促问题整改,对于污染土壤、破坏耕地种植条件、人为损毁工程设施等行为,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行政机关履职后仍难以达到恢复公益效果的,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追究违法主体生态环境损害责任。专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据不完全统计,澧县检察机关向农业农村部门移交问题11件,其中立案2件。桃源县检察机关向农业农村部门移交并立案1件,目前均已完成了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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