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移民局项目管理重民意
1、尊重民意确定项目。为了把好事办好,把好事办实,我们把项目的决定权交给群众,让群众当家作主。项目确定时做到:①村、支两委会议拟定项目。项目村根据民意结合本村的整体布局召开村支两委会议,按照本村后扶方式确定的后扶项目资金量拟定好建设项目,规划出建设方案,提请民主理财小组酝酿讨论。②村级民主理财小组初定项目。民主理财小组针对村支两委提出的项目建设方案,结合本村实际进行认真讨论,初定出年度具体建设项目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③村民代表大会决定项目。村支两委根据民主理财小组初定方案,及时召开移民、村民代表大会,让代表充分发表意见,讨论本村初定建设项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决定本村年度后扶项目,并将表决结果的会议记录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签字手迹呈报县移民局备案。
2、尊重民意实施项目。在项目实施时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从项目的发包,合同的签订,实施、资金拨付、验收、后期管理都要全程参与,做到环环把关,事事监督,及时沟通村里与群众的关系,及时反馈群众意见。
3、尊重民意公示项目。一是项目申报前公示。在项目建设前群众最关心他们的筹资是做了什么,是否用在刀刃上,应该有知情权。因此,我们要求项目建设村对讨论决定的年度项目都在村务公开栏或人员比较集中的地方进行公示,公示期不能少于3天。公示时把项目名称、实施地点、资金额度一并公示,使群众一目了然。二是项目验收后公布。项目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情况是群众最关心的事情。因此,在项目竣工后,我们要求乡、村两级要对项目工程完成情况、资金收支情况在村务公开栏中公布,告知群众。如果群众对有关事项提出疑问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村支两委要向群众做出合理解释,对切实存在的问题要加以整改,直到群众满意为止。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