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综合治理组织攻坚 提高贫困地区发展能力
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提高贫困地区发展能力是贯穿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常德市的市情也充分说明了这一点。截止市委《关于加强扶贫开发工作》(常委〔2009〕4号)文件下发之前,全市仍有10.62万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在国家新的贫困标准线1196元以下,还有贫困村302个,2260多个农户为无房户,未通公路的村169个,饮水困难的人口18.7万人,近几年因灾致贫、因病返贫的农村人口每年均在3000人左右。为此,市委、市政府从2009年起加大了扶贫开发工作的力度,全市每轮定点扶持60个村,其中市本级扶持20个村,计划分五轮,每轮两年,用10年时间彻底消灭绝对贫困现象。从2009年至2010年第一轮的扶贫效果看,其扶贫开发的力度之大、办法之多、效果之好出人意料、令人振奋。仅20个市本级扶持的贫困村共投入资金1800多万元。不仅一批几十年没有解决的行路难、饮水难、灌溉难、照明难等民生问题得到了解决,而且,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增加15%左右。这充分说明,虽然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提高贫困地区发展能力是摆在各级政府和扶贫部门面前的一个难题,但是我们还是有能力去推进、有办法去解决,有希望出成果。通过全市第一轮整村推进,定点扶贫的实践,我们觉得,搞好扶贫开发工作,提高贫困地区发展能力,关键要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提高贫困地区发展能力是一个经济发展问题,必须下定决心,坚定不移。
当前正处在扶贫开发前后两个十年的交替时期,前十年解决了温饱,新十年要提高贫困地区发展能力,这是更高层次的扶贫,更高层次的工作要求。做好该项工作对基本消灭绝对贫困现象,努力缓解相对贫困问题,保持农村大局稳定,影响深远,意义重大。
1、把提高贫困地区发展能力作为经济工作来抓。提高贫困地区发展能力的目的是使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发展,把提高贫困地区发展能力与新农村建设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加大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扶持力度,改善其生存环境和生产条件,为他们居弱图强,后发快进,拉近与发达地区和富裕群众的距离,消除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问题,提供必要的支撑。这种支撑主要是资金投入,地方各级财政要逐步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投入力度。
2、把提高贫困地区发展能力作为群众工作来抓。贫困群众是提高贫困地区发展能力的参与者和推动者。政府要高度重视贫困群众的内在需求,把提高贫困地区发展能力的过程,变成为贫困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的过程,变成广大贫困群众增强致富增收能力的过程。通过科学的贫困对象瞄准机制,锁定贫困、入户到人,使贫困户真正得到扶贫资金的扶持,从而激发广大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把提高贫困地区发展能力作为民生工作来抓。农村贫困地区获得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相对较低,抵御自然风险、市场风险的能力脆弱,生产生活条件落后,制约了农村贫困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影响了农村贫困地区发展能力的提升。各级政府要顺应贫困地区困难群众的强烈期盼,把提高贫困地区发展能力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来抓,集中力量,对贫困地区予以重点扶持,保证贫困群众“两不愁,三保障”的基本标准得到落实,使贫困群众真正成为扶贫开发和改革开放成果的分享者。
二、提高贫困地区发展能力是一个难点攻坚问题,必须强力推进,组织攻坚。
经过近30年的规模化、系统化扶贫,一些贫困地区的困难群众实现了脱贫和稳步致富。可以说,现有的贫困地区,成为了一般发展带不动、常规政策难奏效的特殊贫困区域,这既是各地最难攻克的“硬骨头”,也是新时期提高贫困地区发展能力遇到的难题,破解这一难题,需要不断转变扶贫工作方式,集中力量、强力推进、综合治理、重点突破。在三个方面组织攻坚。
1、在综合扶贫方面攻坚。我市石门县、桃源县地处贫困程度较深的武陵山区,部分群众居住在偏远地区,就地脱贫、就地发展的空间和余地非常狭小,改善其生产生活条件等基础设施建设难度很大,成本很高。武陵山区已列为全国集中连片困难地区之一,我们应抓住机遇,争取进入国家实施综合治理的试点。省里也可根据全省贫困状况,划分省级集中连片困难地区,集中力量,重点扶持。在综合治理的诸多举措中,生态移民、异地扶贫,是从根本上解决生存环境恶劣、贫困程度较深的困难群众的生存和发展之道。
2、在项目扶贫方面攻坚。在财政体制省管县后,市州对县(市)的扶贫力度,包括市直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的力度受到的影响较大,这种影响集中表现在项目调控余地有限,资金拨付渠道受限,想为而为不了,或想为而不可为。要顺应这一变化,需要转变思路,走以县为主,项目扶贫的路子。也就是说,充分利用贫困村这个平台,选准项目,整合资金,使小资金产生大作用;充分利用市直单位行业优势,争取项目,挤进笼子,走项目带动的扶贫新路。
3、在产业扶贫方面攻坚。增强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能力,应把产业扶贫作为脱贫致富的主要途径,不断增强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产业扶贫要靠资金支持,在扶持产业发展方面,要切块一定的资金比例。要靠智力保证,注重人力资源开发,提高困难群众的综合素质,特别是实用技术水平。
三、提高贫困地区发展能力是一个机制建设问题,必须整体联动,形成合力。
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提高贫困地区发展能力,要长期作战、长久坚持、长效管理,把提高贫困地区发展能力纳入整个农村经济工作全局统筹谋划。
1、构建齐抓共管的推进机制。在组织领导上,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责任制。在部门帮扶上,要突出抓好定点扶贫,广泛发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工作。在群众参与上,要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把脱贫致富变为贫困群众的自觉行动,千方百计提高群众的参与率。
2、构建长期稳定的投入机制。政府要拿钱。不断完善有利于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发展的扶贫战略和政策体系,对农村贫困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加大财税支持、实施投资倾斜、完善贫困地区金融服务、强化产业扶持。在土地流转、生态建设、人才保证等方面,出台更加具体、更加刚性的政策措施。部门要争项。加强向上对接,帮助贫困地区争取项目,涉及贫困地区建设的税费、规费,能免则免,能减则减。社会要筹资。运用市场机制,挖掘更多资源关心和支持贫困地区的扶贫事业。
3、构建科学合理的考评机制。把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提高贫困地区发展能力,纳入各级政府的绩效考核体系,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通过地方法规形式,明确扶贫开发工作的定位、职能,保证扶贫开发足够投入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强化各级政府的扶贫责任,规范社会各方面的扶贫行为,以达到提高贫困地区发展能力的目的。
新时期提高贫困地区发展能力,是一项长期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我国贫困地区的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在相当长时期内仍将滞后于全国发达地区水平。工作永无止境,奋斗未有穷期。新十年所勾画的“扶贫蓝图”,必将浓墨重彩,更为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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