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扶贫村确定
前不久,从省扶贫开发办传来消息,我省“十二五”(2011—2015年)期间共确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3941个,其中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简称国定村)1200个,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简称省定村)2181个,市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简称市定村)560个。
“十二五”期间扶贫村认定工作是去年下半年开始启动的,我市虽不是全省扶贫的重点,但扶贫部门上、下联动,齐心协力,扶贫村的争取工作仍取得了一定成绩。共争取贫困村178个,其中:国定村16个(石门县)、省定村105个、市定村57个,涉及石门、桃源、临澧、澧县、安乡、汉寿、武陵区、鼎城、津市、西湖等十个区、县(市)。
从今年起,中央、省、市的扶贫资金将重点向贫困村倾斜,围绕改善贫困村的生产生活条件,把民生工程和生计建设作为重点。以贫困村内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口,着重解决贫困村行路、饮水、用电、就学、就医等民生问题,使贫困村基本民生状况有明显改善。以产业发展等生计建设为重点,因地制宜,注重特色,优化结构,提高效益,积极培育发展特色增收和防灾减灾产业,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农村农业产业化进程。以提高农民收入为目标,加大贫困村农民从事农业生产和外出务工技能培训,提高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坚持贫困村综合治理,全面发展,加强贫困村乡风文明和村级班子建设。
通过5年(2011—2015年)的努力,使贫困村的基础设施、村容村貌有明显改善;特色增收产业基本形成;农民健康生活水平、综合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明显提升;贫困村人均收入增幅达到或超过当地的平均水平,为实现到2020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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