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特约评论员:论学习贯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精神
《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1日发布。认真学习纲要精神,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力量,形成扶贫攻坚的强大合力,对于贯彻实施纲要、推动科学发展、实现全面小康意义重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大力推进扶贫开发,特别是随着《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1994-2000年〉》和《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一2010年〉》的实施,扶贫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减少,收入水平稳步提高,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社会事业不断进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建立,农村居民生存和温饱问题基本解决,探索出一条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为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民族团结、边疆巩固、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推动全球减贫事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应当看到,虽然我国扶贫开发已进入巩固温饱成果、加快脱贫致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发展能力、缩小发展差距的新阶段,但扶贫对象规模依然很大,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依旧存在,可持续减贫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扶贫开发任务仍然十分艰巨。特别是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生态环境脆弱、生存条件恶劣、自然灾害频繁发生、人口受教育程度低、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严重滞后,贫困问题存在着区域性、综合性、复杂性的特征,是区域协调发展最为薄弱的环节,单项扶贫措施难以奏效。新一轮扶贫开发是一场攻坚战,必须动员全社会力量,充分利用各方面资源,形成攻坚克难的强大合力。
形成扶贫合力要坚持“三位一体”。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这“三驾马车”要并驾齐驱。专项扶贫重点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整村推进、以工代赈、产业扶贫、就业促进、扶贫试点,对贫困地区的革命老区县给予重点扶持。行业扶贫要充分发挥各行业部门职责,将贫困地区作为本部门本行业发展重点,帮助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开展科技扶贫,完善基础设施,发展教育文化事业,改善公共卫生和人口服务管理,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重视能源和生态环境建设,为扶贫对象创造更好的发展条件。社会扶贫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通过多种方式支持贫困地区开发建设。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东西扶贫协作,军队和武警部队支援,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形成中国特色的社会扶贫方式,形成政府主导、群众主体、部门帮扶、社会参与的崭新局面。
形成扶贫合力要完善政策保障。我国扶贫开发能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重要的一点就是国家在扶贫开发过程中推行了农村政策、区域政策和农村社会保障三大政策,把扶贫开发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和实施有利于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的政策措施,把扶贫投入作为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优先领域,把贫困地区作为公共财政支持的重点区域,加大了对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新纲要强调的财税支持、投资倾斜、金融服务、产业扶持、土地使用、生态建设、人才保障以及重点群体等方面的政策保障,内容丰富,界定明确,需要扶贫各相关部门认真领会,结合实际,充分执行。
形成扶贫合力要加强组织领导。政策实施成功与否,关键在于执行。各级政府要把建立工作责任制、加强干部队伍和机构建设作为保障扶贫政策执行力的关键,结合各自职能,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扶贫政策的落实。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建立片为重点、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机制,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把扶贫开发的效果作为考核这些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政绩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贫困地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把扶贫开发与基层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选好配强村级领导班子,以强村富民为目标,以强基固本为保证,积极探索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加村级集体积累的有效途径,拓宽群众增收致富渠道。
扶贫开发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是统筹城乡区域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缩小发展差距、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大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必须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有效的举措,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为实现全面小康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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