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83.3万人可享受2300元扶贫标准
1月17日,记者从西藏扶贫开发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西藏自治区将扶贫新标准调整为2300元,西藏有83.3万人纳入新的扶贫线,占全区农牧区总人口的34.42%。
2300元的扶贫标准可以使西藏自治区扶贫开发资金更好地瞄准对象、突击重点。西藏是全国唯一的省级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曾制定过三次标准:第一次是1994年,采用农区600元、半农半牧区650元、牧区700元的绝对贫困标准;第二次是2001年,区扶贫标准为1300元;第三次是2006年,区扶贫标准为1700元。据了解,在即将实施的2300元的扶贫标准中,新增扶贫资金的20%将用于全国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将为西藏扶贫开发工作提供重要的资金保障。
西藏扶贫标准调整后,有83.3万人纳入新的扶贫线。西藏自治区扶贫办主任次旺多布杰介绍说:“目前,西藏扶贫开发已进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两轮驱动’阶段。2011年,西藏自治区完成了农牧民人均纯收入1700元以下的低收入人口的两个制度有效衔接,识别出了11.8万户、51.5万人的扶贫对象。这次扶贫标准调整后,我们将联合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应保尽保、应扶尽扶、有进有退、动态管理’的原则,继续做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
西藏自治区扶贫办明确了到2015年和2020年分“两步走”的扶贫目标。一是到2015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贫困地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区平均水平,重点扶贫对象占农牧区总人口的比例降至12%以下。二是到2020年,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公共医疗和住房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区平均水平,扭转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基本消除连片特困现象。
目前,西藏扶贫开发已经从解决温饱为主要任务阶段转入到了巩固温饱成果、加快脱贫致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发展能力、缩小发展差距的新阶段。扶贫开发是西藏“三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全区发展大局,必须站在全区跨越式发展的大局中来谋划扶贫开发。
2011年,西藏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把扶贫开发列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十大实事,明确提出在“十二五”期间把贫困发生率控制在12%以内。为努力完成这一目标,西藏自治区扶贫办将把扶贫对象一家一户的找出来,并进行建档立卡,做到“有的放矢”。并通过进一步分析贫困成因,找准对策措施,修改完善《西藏自治区“十二五”时期扶贫开发规划》,做到“统一规划,分年实施”。同时建立完善“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责任制,全面落实到户帮扶措施,加大到户帮扶力度,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扶。
西藏自治区扶贫办提出了项目到户率达到70%以上、资金到户率达到70%以上工作要求,同时,在创新项目建设上,推行了贫困群众全程参与的办法,每年有40%的扶贫资金直接转化为群众参与扶贫开发建设的现金收入。扶贫在创新开发的内容上,突出加大了贫困农牧民群众转移就业培训,自2000年以来,累计培训农牧民达15万多人次,转移就业3万多人。在“十二五”期间加大扶贫力度,对扶贫对象进行全覆盖,切实让每个贫困家庭至少能够得到一次扶贫项目资金帮扶,感受到党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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