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茶庵铺镇村级财务管理实现“三化”
本报讯(通讯员 任心仪 李梦霁)今年6月以来,桃源县茶庵铺镇村级财务管理步入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该镇制定了镇村级财务管理和村务公开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村级财务实行“双代理制度”,即村级财务工作由茶庵铺镇人民政府实行会计与资金“双代理”。各行政村不再设会计和出纳,只设一名报账员。村级财务报账实行限时制,各村委会收支单据必须在一个季度内结清,不得跨年结账、做账。专项经费审批还需要召开理财小组会议通过后填报相关分管领导审核审批方可入账。所有村级自有经费按照程序进行审批后,均需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该镇严格落实村级财务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将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列入村干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镇纪委和村级财务代理服务中心定期、不定期对各村委会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村干部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及违法乱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或司法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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