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活土地资源 促进“三农”发展
完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政策,搞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健全公开规范的土地流转市场,做好基础性工作,创造良好流转环境,常德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作为,为全省提供了样本。12月29日,本报推介了鼎城区、临澧县、澧县做活土地文章的经验。今天,本报继续推介汉寿县、石门县、安乡县的相关工作经验。
创新四个机制 破解四大难题
—— 解读汉寿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改革工作
本报记者 覃小平 通讯员 夏亮 宋颖
为了破解融资难课题,2014年,汉寿县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并于当年发放了湖南省第一笔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50万元。5年来,该县共办理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790宗,累计资金4.77亿元。汉寿县先后被确定为全国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县、全省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示范县。在推动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改革上,汉寿县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探索创新四个机制,有效破解了四大改革难题。
创新抵押登记机制 破解“放贷抵押难”
为了破解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题,汉寿县经过反复实践和探索,建立和完善了一整套规范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机制,确保登记工作有序开展、有效推进。
明确抵押登记机构。明确县农经站为农村土地抵押登记机构,免费向抵押户提供抵押登记、价值评估、《他项权证》办理等服务,各项抵押登记手续在一周内办理完结,并出示土地抵押登记《他项权证》,保证《农村土地经营权证》抵押的排他性,有效避免同一地块重复抵押的情况。
降低抵押登记门槛。为了惠及更多抵押贷款农户,该县制定完善《汉寿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放宽土地抵押贷款准入门槛。2018年,全县确权登记颁证已基本完成,农户的家庭承包面积四至更清楚、面积更准确、权属更明晰,全县对该办法进一步修改完善,取消对抵押土地面积的限制,将以家庭承包取得经营权的普通农户纳入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申请人,极大地增加了该业务的受益人群。
规范抵押登记流程。制定《汉寿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登记工作细则》,按照“先鉴证、后认定、再登记”的思路,建立完善抵押登记流程,真正按流程办事、依程序操作。
创新地价评估机制 破解“抵押评估难 ”
土地价值评估是推进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最大难题。为了破解这一难题,汉寿县探索形成了土地价值评估“三定”办法,进一步规范土地评估工作,切实维护农户合法权益。
坚持定评估原则。明确了“年租金×经营期限+地上种养物价值”的价值评估原则。
实施定评估办法。对于50万元以下的小额贷款,由抵押人、抵押权人、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三方认定。对于50万元以上的大额贷款,由专家评估委员会认定。农村土地经营权评估价值经抵押人、抵押权人、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三方确定认可后,金融机构按比例发放贷款,贷款额度为评估价值的40%-60%。
开展定评估服务。为了完善价格评估机制,加强与土流网合作,充分利用土流网等土地流转信息服务平台的信息资源,结合历年交易数据、土壤酸碱度、肥沃程度等价格影响因素进行价值评估,进一步提高评估的精准度和有效性。
创新风险防控机制 破解“贷款回收难”
为了有效规避和防范金融风险,汉寿县探索建立完善了风险防控机制,最大限度地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
全县设立风险基金。制定实施《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对相关金融机构出现贷款损失的,按照一定比例给予风险补偿。
强化定期监测。采取按月监测措施,经营户获得贷款后,一旦逾期率达5%,银行和经管部门将通过风险调控、基金补偿等方式及时调控风险,进一步保证抵押户和金融部门的利益,降低土地经营权抵押风险。
实行权证代管。要求抵押贷款经营户在还清本息之前,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作为抵贷凭证,交由土地流转中心代为保管。一旦出现在贷款期内无力偿还情况的,经管部门可以暂时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变卖、拍卖以及法律诉讼等手段,将土地流转到第三方,以此收回所欠贷款。
推动风险共担。建立完善贷款风险分散机制,引入土流网和担保公司为信贷业务作担保,降低参与抵押贷款银行的风险指数。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一旦出现损失的,先由风险补偿基金补偿部分损失,剩余的损失由土流网和担保公司承担90%、银行承担10%。
创新组织推进机制 破解“借贷交易难”
为了让广大农户更加便捷有效地通过抵押农村土地经营权进行贷款交易,汉寿县注重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积极搭平台、打基础、谋创新,竭力为农户提供全方位服务。
搭建服务平台。县财政一次性投入专项资金80万元,建立土地流转服务大厅和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庭,开通了农村土地流转门户网站和覆盖全县的农村土地信息网络系统,制定《汉寿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完善土地流转信息采集、上报、发布、存储制度,完善了土地承包信息库,为农户提供查询、诉求、抵押登记等全方位服务。
强化服务基础。作为全省首批整县推进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试点县,2015年8月起,汉寿县全面启动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过4年努力,实现全县101.6万亩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精准确权,16.13万农户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占比98.96%。制定《汉寿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完善土地流转信息采集、上报、发布、存储制度,为土地流转供需双方提供评估、政策咨询、合同指导等服务,激发农户参与土地流转热情。截至目前,全县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到55.74万亩,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54.68%,为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引入了“源头活水”。
创新贷款方式。创新推出“银行+土地经营权+土流金服”贷款方式,引导县邮储银行与土流网建立战略合作关系,2016年3月18日发放了全国首笔互联网公司担保的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15万元;创新推出“银行+土地经营权+担保公司”贷款方式,推动常德财鑫担保公司汉寿分公司、农信担保公司与县域金融机构密切合作;创新推出“银行+土地经营权+担保公司+土流网”贷款方式,引导银行、担保公司、土流网、土地经营权人四方合作。截至目前,全县通过以上方式累计发放贷款2.1亿元。
突出队伍建设 强化机制创新
—— 石门县依法规范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调解工作
本报记者 覃小平 通讯员 陈辉 王雪芳
石门县自2005年被列为国家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试点县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扎实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多次获得上级表彰奖励。2010年,该县被农业部授予“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先进集体”,2011年,被农业部经管司和农村经营管理总站授予“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先进单位”,2013年,被农业部农村经营管理总站授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先进集体”。
突出队伍建设 不断完善仲调体系
石门县在深化农村改革的过程中,坚持以县乡农经部门为依托,把仲调体系建设作为大事来抓,抓出了成效。从仲裁试点开始,该县就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5名工作人员均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和5年以上农村工作经历。
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委员会,由乡镇经管站站长兼任调解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乡镇司法所、综治办等为成员单位;村级在现任村干部中明确一名调解员,配合、协助乡镇调解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全县形成了县、乡、村级级有人管、层层有人抓的组织机构和工作体系。到目前止,全县已建立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县级仲裁机构1个,乡级调解机构27个,村级调解员781名,明确专职仲裁员6名。
落实工作保障 实现齐抓共管格局
石门县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的组织领导,解决仲调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该县坚持确保工作经费到位,一方面确保办公经费。多年来,县乡两级政府安排专门经费为仲裁工作配置办公桌椅、办公电脑以及照相机、录音机等必要的办公办案设备,满足日常工作需要,县政府还投入经费30多万元对县仲裁庭进行了维修改造,更新办公设备,完善高标准档案室。同时,将县土地仲裁办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年都相应增加。另一方面解决人员待遇。从2009年起,石门县乡镇农经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全部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全额纳入了县财政预算,此举极大地激发了全县广大农经干部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的热情。
强化机制创新 积极推进政策落实
坚持创新工作机制依法推进土地政策全面落实。一是健全日常登记备案制度。对涉及土地纠纷仲调工作的来人来访、仲调工作进度、基础信息录入等工作实行登记备案,纳入年底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二是建立日清月结调度制度。县乡两级土地仲调办对登记的信访、上报的纠纷案件实行每天要厘清,每月要总结和调度,及时处理土地纠纷。三是完善考核办法。县乡两级党委、政府坚持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纳入对乡、村绩效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还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纳入了对乡镇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考评体系,明确分值,及时考核。四是坚持定期督查通报机制。每年结合实际开展2至4次专项督查,完善督查内容,根据检查结果进行专门通报。
严格规范仲调程序。一是健全仲调制度。该县先后拟定出台了《石门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行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审理程序》《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办案程序》《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员守则》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或内部工作制度,对每一环节都明确了操作规程。二是严格执行程序。坚持依法组成仲裁庭,实行仲裁员回避或当事人申请回避制;仲裁委员会根据纠纷案件性质,确定仲裁庭的组成,根据各类纠纷的情况,采取不同方式解决。三是规范法律文本。石门县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特点,制作了53种调解仲裁所需的文书,这一经验已向全省推介。
近5年,石门县县乡两级共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1232起,基本上都得到了有效化解,其中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1162起,占纠纷总数94%,通过仲裁解决的70起,占6%。多年来,该县没有发生一起因违法违纪、工作不作为等原因引起的土地纠纷越级上访和群访案(事)件,农村社会秩序稳定。
推进土地流转 加速改革进程
—— 安乡县土地流转工作综述
本报记者 覃小平 通讯员 杜德军 王雪芳
近年来,安乡县遵循“政策引导、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的方针,多举措推进土地整村流转,加速了农村承包地的“三权分置”改革进程。截至2019年11月底,全县承包耕地流转面积为53.7万亩,流转率达66.3%;适度规模经营面积(50亩以上)39万亩,规模集中度达82%,51个村实现了整村土地流转。
坚持四大原则推进土地流转
一是力求整村推进。坚持以组、村为单位推进,以300亩、500亩、1000亩以上规模连片为努力方向,以整村流转为目标。二是坚持党建统领,以党建推进土地流转。三是促进农民增收。把农民增收放在第一位,流转后让农民就近就地就业,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四是确保农地农用。在土地流转中严禁占用基本农田挖塘、栽树及其他毁坏种植条件的行为;严禁破坏、污染、圈占闲置耕地和损毁农田基础设施;严禁稻渔(虾)综合种养“渔池化”;严禁以设施农业项目为依托违规配建看护房、观光房,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擅自建设休闲农庄、农家木屋等“大棚房”。
探索四种模式推进土地流转
一是整村流转模式。紧盯流转率80%以上、单个市场主体规模流转面积500亩以上、流转后的产业有特色的整村流转目标,鼓励支持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集中流转,建立“公司(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流转模式:公司(合作社)负责规划+管理,村集体负责流转+服务,农户负责土地+劳务。
二是股份合作模式。引导农户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变股权,农户变股东,有地不种地,收益靠分红”模式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鼓励有条件的镇村统一连片整理耕地,将承包土地折股量化,发展农业规模经营,经营收益按股分配。
三是经营主体流转模式。以农村规模经营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为主要组织形式,直接与农户签订土地流转合同,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目前,全县发展家庭农场550家,流转土地53468亩,农民合作社603家,流转土地323405亩。
四是土地托管模式。引导农户将土地托管给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全程托管、劳务托管和订单托管等托管服务,带动农户增加规模经营收益。目前全县土地托管面积25100亩。
建立四大机制推进土地流转
一是建立工作例会机制。把土地流转工作作为全县美丽乡村建设的三大重点工作之一,作为每月一次由县委书记主持、全体县委常委参加的乡镇党委书记党建工作例会的重点通报和调度议题。
二是建立规划引导机制。各乡镇根据全县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和优势产业布局,编制了本区域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形成“一村一规划”,科学引导土地流转。
三是建立流转服务机制。构建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立了县有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乡(镇)有土地流转服务站、村(社区)有土地流转信息点的三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组织,为流转双方提供优质服务,推动农村土地在公开市场向农业经营主体流转。
四是建立风险防控机制。严格资质审查,严格合同管理,严格备案管理,严格风险防控。建立了县、乡两级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形成“民间协商、乡村调解、县级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机制。2018年,县乡村三级调处化解土地纠纷841例。
强化四大支持推进土地流转
该县制定印发了《安乡县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意见(试行)》,从四个方面给予支持:
一是项目资金支持。县财政对规模经营面积达到500亩且流转期限5年以上的业主(流入方),在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中给予一次性的支持。把土地整理、标准农田建设、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与土地流转紧密结合起来,对土地流转达到一定规模的立项上报扶持。对受让面积500亩以上、流转期限5年以上的经营主体,符合相关条件的,优先安排农田基本建设、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和农机补贴等涉农项目。
二是项目用地支持。对规模经营主体,并签订规范流转合同的,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破坏耕作层的前提下,为辅助生产管理建造简易仓库、晒场等农业生产配套用房的用地,作为农业结构调整用地进行管理。
三是信贷保险支持。在符合信贷政策的前提下,把土地流转规模经营主体作为信贷支农的重点,给予实力强、资信好的规模经营主体一定的授信额度,解决其季节性、临时性生产经营资金不足的问题。 政策性农业保险把规模经营主体作为重点参保对象,县级财政对符合条件的给予补贴支持。
四是技术指导支持。对规模经营主体,县、乡农业农村部门选派专业对口的农业技术人员,一对一地提供科技指导服务。从2018年起,每年举办为期一周的全县农业领军人物培训班。
安乡县通过开展土地流转,助力了脱贫攻坚,带动了农户脱贫,全县建立了企农契约型利益联结模式,实行订单联结;建立股份合作型利益联结模式,实行股份联结;建立利益分红型利益联结模式,实行劳务联结;建立土地流转型利益联结模式,实行租赁联结,确保了村集体、贫困户获得稳定的收入。土地流转促进了安乡规模农业和现代农业产业的发展,形成了“4+X”生态种养模式,“稻田+”发展到15万亩、“荷田+”发展到10万亩、“蔬菜+”发展到7万亩、“水产+”发展到10万亩。促进农民增收、多方共赢。土地流转后,农民获得国家惠农补贴资金、土地流转租金、入股案利分红、务工工资、农旅结合旅游收入等,村集体获得了土地溢价收入、流转服务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基础设施使用收入等四项收入。带动了主体发展,升级了生产方式。土地流转后,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蓬勃发展,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603家,100亩以上的家庭农场52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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