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督查桃源农村法治建设
本报讯(通讯员 杨鲲)1月8日,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负责人一行到桃源县,就乡村振兴战略农村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检查督导。
督查组一行先后到枫树维回乡苏家堆村、青林回维乡采菱村、漳江街道海螺山村,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普法宣传、法治书屋建设、一村一法律顾问等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桃源县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以“法治乡村”建设为总思路,积极推进乡村民主法治建设,不断建立健全乡村治理新体系,大力构建农村公共法律服务网络,逐步壮大基层农村法治队伍,深入开展农村普法宣传教育,不断巩固法治乡村建设成果。
督查组要求,要统筹抓好乡村法治建设,将民主和法治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好“一村一法律顾问”作用,进一步满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助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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