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科院10名社会监督员上岗履职
5月20日,安乡县天喜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聂天喜、鼎城区华茂诚信蔬菜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陈学红等10人,走上了一个特殊的岗位——市农科院社会监督员。这是该院首次聘请“民间执行检查官”对科研课题、项目实施监督管理。
据《市农科院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首批上岗的监督员任期1年,由院内5个所科室推荐,从农业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主中选聘。他们同时也是市农科院科研课题、项目的服务对象,具有与履行职责相适应的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工作经验,能扎实起到“耳目”的作用。
座谈会上,10名社会监督员接过聘书,承诺将按照规定,对科研课题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是否尽职尽责、认真执行任务,是否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科研课题、项目承包方是否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是否存在转包、不按要求落实工作职责等敷衍应付行为开展监督,并及时通过电话、微信、面谈等方式向该院监察室反映问题。
“各业务科室会积极配合社会监督员的工作,为你们的工作提供方便,虚心听取你们的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市农科院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将打造更全面的管理监督约束机制,保障科研管理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助力单位“清廉单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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