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获农业农村部表彰
2022年12月31日,记者从市农经站获悉:在农业农村部刚刚下达的表彰决定中,我市农村经营服务站荣获“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澧县农村经营服务站胡青山荣获“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农办和农业农村部系统经过基层推荐、征求意见和公示公告等程序,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公室共授予200个单位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授予400人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个人”。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全面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构建新型农村治理体系,不断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全市2103个涉改村(社区)共清理核实集体资产总额94.88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19.85亿元,集体土地总面积2396.1万亩,其中农用地总面积2158.92万亩;共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466.82万人,共成立村级集体经济组织2109个,乡镇级集体经济联合社2个。截至2022年11月底,全市实现集体经营性收入2.84亿元,村均13.49万元,所有村(社区)集体经营性收入都达5万元以上。
2019年,胡青山调入澧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工作,正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全面推进之时。他促进工作按程序稳步开展,清产核资工作持续推进,成员身份认定工作快速准确。目前,该县290个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有序完成,村社分账、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制改造深入实施,集体经济发展工作强力推进,效果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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