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在“吞噬”农村净土
中国农村环境正拉响警报。一方面,工业和城市污染正向农业农村转移排放;另一方面,来自农业本身的污染也相当惊人: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过量使用,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和农田残膜等农业废弃物不合理处置,曾经的“田园净土”正经历各类污染的侵害。目前,农业已超过工业成为我国最大的面源污染产业。“农业面源污染量大类多、分布广,总体状况不容乐观。”农业部副部长张桃林说。
重金属污染
成农产品质量“隐形杀手”
据环境保护部和国土资源部此前公布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全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耕地土壤点位超标率为19.4%,主要污染物为镉、镍、铜、砷、汞、铅、滴滴涕和多环芳烃。
专家指出,“看不见”的重金属污染,正在扮演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隐形杀手”,不仅可能影响到农田和农村周边环境,也让普通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产生疑虑。“除了工业废弃物排放造成的土壤重金属污染,农业化学品的大量投入会导致土壤中养分、重金属以及有毒有机物富集引起的土地污染,直接威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国农业大学教授张福锁说。
例如,化肥的过量使用会造成土壤的酸化,进而会诱发土壤重金属离子活性的提高。数据显示,土壤PH值每下降一个单位,重金属镉的活性就会提升100倍,增加骨痛病等疑难病症的患病风险。
“当前我国耕地重金属污染总体以轻度污染为主,可防可控。”农业部有关人士指出,中央高度重视重金属污染问题,农业部将加快推进全国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启动重点地区土壤重金属污染加密调查和农作物与土壤的协同监测,切实摸清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底数。
化肥农药农膜
“资源”与“污染”一线之隔
道路两旁的沟渠满是白色的残膜,大风一刮,树木的枝枝杈杈都挂着成条的地膜碎片……这是记者近日在甘肃河西地区采访时见到的景象。 由于超薄地膜的长期使用并缺乏回收机制,大量地膜一揭就碎,残留在农田里。
西部干旱地区的白色污染只是农业面源污染的一个方面。根据农业部的一份调查,全国一些省份存在的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具体表现在:中东部省份主要是化肥、农药过量施用造成水体环境富营养化,南方省份主要是畜禽和水产养殖过程中的排泄物对土壤和水体环境造成的污染。
“农业面源污染的最大特点是隐藏性、长期性和分散性。它不像工业生产上的点源污染,有问题关掉就行了,农业面源污染处理起来比较麻烦。”农业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所长任天志认为。
农业面源污染尽管严峻,但并非不能防治。“农业面源污染中,一部分属资源性污染,是可以加以转化利用的。”农业部科教司资环处处长李波说。
杜绝欠新账逐步还旧账
多措共举还农村一方净土
为遏制农业面源污染扩大趋势,农业部发布了《关于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意见》就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提出了“一控两减三基本”目标:“一控”即严格控制农业用水总量,大力发展节水农业;“两减”即减少化肥和农药使用量,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三基本”指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农膜基本资源化利用。
科研界也在积极探索防治方法。目前,中国农科院正组织160余名各学科专家联合攻坚南方稻米重金属污染。记者了解到,主要研究思路是从农产品生产的各个环节入手,如产前品种选择、产中水肥管理、产后稻米加工等,“截断”重金属镉被稻米吸收和富集的途径。
“关键是要转变农业生产理念和生产方式。”任天志表示,过去粮食生产的压力很大,各地在具体操作中可能不惜任何代价以取得最高的产出。这种不惜环境代价来实现农业增长的理念必须转变,要杜绝欠新账,逐步还旧账,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
(据新华社北京4月14日电)
●链接
环保部新规征求意见
公众有望参与重大污染事件调查
据新华社北京4月14日电 记者14日从环保部获悉,作为新环保法的配套规定,环保部拟定了《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试行)》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公众可参与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
征求意见稿同时规定,环保社会组织和环保志愿者代表可以担任环境特约监察员或监督员,对环保主管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环保主管部门要为环保社会组织环境公益诉讼提供协助。
根据征求意见稿,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范围包括:制定或修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政策、规划和标准;编制规划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可能严重损害公众环境权益或健康权益的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监督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及相关公益活动以及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此外,征求意见稿规定,公众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公众认为其环境权益受到侵犯的,可以通过法定途径寻求行政或司法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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