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农户把整治人居环境当成“家务事”
罗岳平
江华瑶族自治县从2017年底全面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求全县319个村(社区)齐步走。按照该县县委、县政府的设想,到2020年实现村村宜居宜业宜游的目标。两年实践下来,全县各村都有了新模样,不仅户户通水泥路,而且垃圾分类规范,村容干净整洁。原本制定了一套严格的考核问责体系,由县领导约谈得分低于70分的村支书,但现在各村的得分都在80分以上,超过90分的过半,该县的农村人居环境让人颇为赞赏。
江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没有走政府和干部大包大揽之路。一些财政或集体资金只用于搭骨架,建设关键的公共基础设施;而对毛细血管工程,则交由能人乡贤组成的乡村振兴理事会,让他们自己议、自己办、自己管身边的事,并发动村民集资、投工投劳。村民在亲身参与整治的过程中,既贡献金点子,使工程措施接地气,又懂得珍惜劳动成果,有利于后期维护。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同于城镇,农户不仅要注意室内卫生,室外空间更大。因此,必须把每家每户发动起来,教育引导其掌握农业生产生活细节,与自然和谐相处。一个良好习惯长期养成的过程,如果不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使其置身事内,而由地方政府和基层干部代办,必然落入昙花一现的窠臼。
共建、共享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应坚持的基本原则。农村有打扫庭院,讲究卫生的传统与美德,特别是不少村民早已走出去,开阔了视野,而且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只要发动到位,整治路径符合本村实际,绘就的蓝图能够引起共鸣,一旦启动,定如点燃了烟花的引线,紧接着就会绽放出美丽的画面。并且,让能人乡贤先行一步,也将取得“点燃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示范效应。
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最终受益的还是生活在其中的本地农户。从这个意义上讲,干部深入村组、安排财政资金等都只是外因,实现村庄秀美,需要培养农户的自觉意识,“我的家园我最了解”,要让它成为体现一个家庭社会形象的标志,从而促使农户真心参与、用心呵护,不断巩固整治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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