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省农业农村改革成效显著
记者从20日召开的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了解到,2021年湖南扎实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建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机制、健全粮食安全保障体系等22项农业农村改革,有效激发农业农村发展动力和活力。
着眼国之大者,扛牢粮食安全重任,湖南严格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完善考核机制。出台支持粮食生产“10条”,与农业农村部签署了共同打造全国种业创新高地合作框架协议。出台种业振兴行动方案。建立岳麓山种业创新中心、启动建设岳麓山实验室,在全国率先建成南繁科研育种园(陵水)。持续推进了农业保险制度改革,开展水稻完全成本保险试点,创新设立生猪价格“保险+期货”、茶叶收入保险、油茶类和水产类保险等10个保险品种。
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方面,湖南出台有效衔接实施意见、专项规划及80多个配套文件,建立5年过渡期实绩考核机制。完善监测帮扶机制,已消除返贫致贫风险8.8万户22.14万人,通过产业和就业帮扶,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达到13553元。完善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全省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总额达到25亿多元,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下的“薄弱村”大幅减少。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推进“两个到户”入选“2021年中国改革年度案例”。
为夯实基础利长远,湖南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在鼎城区、宁远县等地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扎实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股份合作制改革做到应改尽改。进一步完善了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利益联结机制,有力助推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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