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组进村,集体“家产”租赁不再“白菜价”
“老乡,你们好!我们是市委巡察组的,想跟你们了解一下村里情况。要是有什么觉得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也可以向我们反映。”7月以来,湘潭市委派出5个巡察组,对20个村(社区)开展提级巡察。其中,湘潭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湘潭县谭家山镇棠霞村进行巡察。
“确实有个情况想反映,我们村的石灰窑厂租给别人好多年,租金收得特别低。”一位村民说。
“窑厂面积有20多亩地咧,这么大的地方一年租金不到1万元。前两年好像调整了一下,但还是很低。”另一位村民补充道。
“本来村里就没什么集体收入,这么好的资源不都浪费了吗。”村民们你一言、我一语。
为了摸清具体情况,巡察组找到村干部刘某进行个别谈话,走访实际承租人。原来,2004年,棠霞村村委会将该村石灰窑厂红线范围内近20亩土地,以第一个10年9000元/年的租金,租给村民唐某,约定租赁期为30年,每10年调整一次租金。2019年,合同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约定从2018年起租金调整为3万元/年。
巡察组进一步了解到,即便2019年上调了租金,也明显低于市场同类价格。且双方约定的租期30年,与当时施行的《合同法》和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的规定不相符。巡察组还发现,该村存在收缴租金不及时的问题。
巡察组立即向该村党总支进行交办,要求村支两委对石灰窑厂租赁合同的租期过长、租金偏少问题进行及时稳妥处理,回应群众关切。
收到该交办问题后,谭家山镇主要负责人组织该村干部研究整改措施,积极协商协调,推动棠霞村与承租人就租期和租金调整事宜达成一致。7月26日,该村党总支与承租人签订补充合同,约定合同租赁期调整至2024年,租期20年。根据市场行情,将2023至2024年租金调整至4万元/年。对该村目前正在实施的合同进行全面梳理,加强租金催收,避免集体利益受损。
“村里把石灰窑厂租金和租期调整的事情公示了。租金调整后,明后两年村集体收入多了两万元。”向巡察组反映问题的村民十分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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