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全面推行“田长制”
今天,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全面推行田长制新闻发布会发布,为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我省将构建“5+1”田长制组织体系,“5”即省、市、县、乡、村五级田长,“1”即由村“两委”成员、小组长担任的网格田长,“田长制”在全省全面推行。
省级田长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市、县级田长对本地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粮食生产等负总责。乡级田长负责组织实施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利用工作。村级田长主要负责及时发现、制止、报告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开展劝耕促耕行动。
根据规划,全面实施“田长制”,要坚决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把保护任务足额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要扎实提升耕地质量,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要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加强耕地抛荒监管;还要严格规范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严肃查处违法乱占耕地行为,并全面实行线上线下耕地“云保护”,实现全程监测监管。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我省扎实推进耕地全程一体化保护,耕地保护卓有成效,保障了粮食年总产量稳定在600亿斤以上。今年来,全省卫星监测耕地面积净增2.48万亩,迎来耕地数量“进大于出”的历史性拐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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