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善治步履铿锵
“郡县治,天下安;乡村治,郡县稳。”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石,乡村治理历来关乎国家的长治久安。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乡村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给党和国家乡村治理提出了新课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列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对乡村治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开启了乡村治理的新时代。
经过十年的砥砺前行,我国乡村治理正实现从“管理民主”迈向“治理有效”的转变——现代乡村治理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党建引领“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逐步完善,各地基层治理创新实践亮点纷呈,为农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乡村社会更加和谐有序。
建机制——
现代乡村治理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
2013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当前,我国城乡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农村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农民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种前所未有的变化,为农村经济社会带来巨大活力,同时也形成了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
为适应新形势、满足新要求,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乡村治理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逐步构建起系统化的乡村治理政策体系。
2013年以来,每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对乡村治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法律文件的发布,进一步细化了相关要求,夯实了制度基础。
为推动中央决策部署落细落实,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切实履行中央赋予的统筹推动乡村治理的职能,一手抓统筹协调,推动出台文件,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与相关部门一起会商形势、谋划政策、推进落实,形成了协同配合、合力推进的良好机制;一手抓模式创新,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百乡千村”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工作,遴选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
截至目前,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已开展近三年,确定115个试点县(市、区);示范村镇公布两批199个乡镇1992个村;连续推出三批92个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三项工作点线面结合,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模式,发挥了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在省级层面,各地也纷纷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在县级层面,不少地区把乡村治理作为“一把手工程”,探索建立县乡村联动的乡村治理机制,如北京市平谷区的“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浙江省衢州市的“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改革,广东省肇庆市提升乡镇工作能力水平“六大行动”等。
在不断完善的现代乡村治理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下,我国正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
搭体系——
党建引领“三治”结合乡村治理体系逐步完善
在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西长发镇和平村村民心里,时间仿佛加快了:村新班子上任一年多,路修了,绿化、美化工程搞起来了,光伏发电项目也引进来了……以前软弱涣散的村“两委”班子和170万元的村级债务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具有凝聚力的村“两委”班子和积极干事创业的村干部。
今年5月,在历时近两年后,全国49.1万个村班子顺利完成换届,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比例达95.6%,比换届前提高29.5个百分点,3.6万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得到集中整顿。一大批懂发展善治理、有干劲会干事、群众认可的优秀人员成为村“两委”成员,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强组织保证。
党管农村工作是我们党的传统,也是我们的优势。十年来,全国上下掀起了建强基层党组织的热潮——基层党组织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带头人队伍得到明显提升,党员先锋模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发挥。
十年来,在党建引领下,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治理体系也不断完善。
以自治为基础,增强村民自治组织能力,丰富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全面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重庆市渝北区建立自治清单、协助清单、负面清单、证明清单,厘清基层组织职能边界;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以“系统、问题、法治、群众、互联”五种思维制定村规民约;浙江省象山县推行以“说、议、办、评”为核心内容的“村民说事”制度。
以法治为保障,加强农村法律服务供给,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治力度,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推进法治乡村、平安乡村建设。广东省惠州市“法保姆”为农村法律服务短缺问题提供了解决思路;河南省新密市“一村一警”模式,构建点线面结合的治安防控网络,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山西省长治市长子县构建县、乡、村联动,行政、司法、民事和解、行业调解仲裁等多种调解方式统筹的“一纵多横”多元调解机制,有效化解基层矛盾。
以德治为支撑,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乡风文明培育行动,发挥道德模范引领作用,加强农村文化引领。贵州省福泉市巧用“红黑”两榜激活了内生动力;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贾河乡则以家风家训为抓手,引领群众见贤思齐,汇聚民心;山东省青州市侯王村把“孝治、孝兴、孝富”作为治村之策,把昔日的散乱穷村变身为远近闻名的善治样板村。
创载体——
各地务实管用的治理方式层出不穷
“红色存折”激励党员主动作为,“绿色存折”激励群众参与环境整治,“爱心存折”激励爱心人士开展志愿服务。近年来,湖南省津市市通过探索创新积分制,用三本“小存折”开启了乡村治理的“金钥匙”。
乡村治理机制已成、方向已明,然而工作怎样破题?农民的积极性如何调动?抓手载体怎么做实?仍需新打法新路径来实现。十年来,各地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创新出清单制、积分制等各式各样的治理方式。
浙江省宁海县首创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宁海36条”,规范基层用权;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制定农村重要事权清单,从机制上明确基层党组织参与、审核、把关的环节……通过实行清单制,群众按流程办事、干部按规则履职,把权力关进了制度的笼子,解决了村级权力运行不规范、小微权力腐败问题,维护了农民权益。
山东省荣成市为所有的村居党组织、党员干部、农村群众建立了信用档案,并配套奖惩措施,在信用积分制的激励下,荣成市基本实现村村有志愿队、户户有志愿者;湖南省新化县油溪桥村用积分制调动村民干事积极性,将曾经的空心村打造成资产过亿的富裕村;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探索引入文明实践积分制,建立量化评价体系,让群众成为乡村治理的主要参与者,摘掉了“贫瘠甲天下”的“穷帽子”……许多地方在推进乡村治理中运用“积分制”,将治理事项具体细化分类、赋值量化、打分考核,以数字量化之效助力乡村善治。
2021年10月,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在总结地方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深入分析乡村治理中运用积分制、清单制,以及整治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方面典型做法的内在规律、关键环节,分别归纳提炼形成了三个“一张图”,成为乡村治理典型方式工作指南。
十年来,在不断地创新、总结、推广、应用中,这些务实管用的治理方式,在持续推动乡村治理能力提升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提效能——
数字技术应用深入推进治理现代化
“这一下就好了?不用到镇里去找领导了?”近日,山东省费县北石沟村村民张琪通过智能公章系统,不到5分钟便完成了企业用电换户的申请。现场,他拿着盖好公章的申请,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口中不停地念叨着“不可思议”。
近年来,新一代数字技术、信息技术,为乡村治理提供了新动能和基础支撑。在不少农村地区,村级“三资”等信息,通过手机就可以查询了解;社保、医保等业务,足不出户就可以办理,实现“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村务微信群成了宣传政策、服务群众的主阵地;“雪亮工程”让广大农民的安全感大幅提升……
数据显示,2012年至2022年,我国农村网民规模从1.56亿增长到2.93亿,行政村通宽带比例从87.9%提高到100%。2020年全国县域政务服务在线办事率为66.4%,县级农业农村信息化管理服务机构覆盖率为78.0%,“雪亮工程”行政村覆盖率为77.0%。
数字赋能,也为乡村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新的方法路径。四川省邛崃市借助腾讯“为村”平台,开发设置6大类90项功能板块,涵盖基层党建、便民服务、基层治理、产业发展等领域,方便了群众生活。在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村民“仁里集”手机软件上,不仅可以查看村务、上传不文明行为,还可以在网上超市售卖本地特产、推广本地民宿。上海市宝山区打造“社区通”网上工作系统,党员干部和村民实名认证,书记当“群主”、党员为“中坚”、群众为“铁粉”,实现干群便捷互动,群众需求精准把握,群众问题快速处置。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治理方式和治理手段的转变,探索建立“互联网+”治理模式,推进各部门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提升乡村治理的智能化、信息化、精准化、高效化水平。
回望过去,我们在追寻善治的路上步履铿锵,取得了不俗的成绩,组织领导更加坚强,治理方式持续创新,治理体系日趋完善。
展望未来,乡村治理仍然任重而道远。我们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治理的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加快补齐乡村治理短板,同步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努力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乡村善治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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