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推进“十年禁渔”成效初显
编者按
长江“十年禁渔”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按照统一部署,湖南45个水生保护区自2020年1月1日零时起率先实施禁捕;长江湖南段、洞庭湖、湘资沅澧四水干流等重点水域于2021年1月1日零时起全面禁捕。
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湖南各级党委、政府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相关部门紧密协作、实干实为,“十年禁渔”开局良好。为推介各地的好做法、好经验,宣传禁捕退捕先进典型,湖南日报今日起推出《十年禁渔 湖南行动》专栏,敬请关注。
今天,记者从省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管理处获悉,自“十年禁渔”实施以来,洞庭湖(含长江湖南段)水域监测到的水生生物种类较2018年增加了近30种,其中鳤鱼再现洞庭湖和湘江;江豚分布区域由东洞庭湖扩展到了南洞庭湖,出现频次明显增加,水生生物资源呈恢复态势。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湖南自2020年1月1日零时起对全省45个水生保护区实施禁捕;从2021年1月1日零时起,对“一江一湖四水”(长江湖南段、洞庭湖、湘资沅澧干流)等重点水域实施全面禁捕。至今,全省建档立卡的20376艘渔船、28588名渔民按期全部退出,符合参保条件的退捕渔民28429人已全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做到了“应保尽保”;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19260名退捕渔民全部转产就业。
推进“十年禁渔”,湖南各级各相关部门持续加强禁捕水域执法监管,构建禁捕水域网格化管理体系,加快推进智慧渔政系统建设,禁捕水域秩序总体良好。目前,全省已建立禁捕水域责任网格9173个,落实网格管理责任人18673人;已有13个市、60余个县市区完成智慧渔政建设。
如今,“一江一湖四水”禁捕水域实现“四清四无”(清江、清湖、清船、清网,无渔船、无渔民、无网具、无生产)常态化,呈现“江豚吹浪立,沙鸟得鱼闲”的和谐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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