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1年,常德市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省农业农村厅的大力支持、帮助和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第三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总目标,坚持以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为基础,以健全完善依法行政机制作为基本手段,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基本评估
(一)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更加有力。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范围,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并督促落实。认真落实党组织书记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局党组书记和直管单位党组织书记带头学法、带头依法行政,带头落实述法制度,党组织领导法治政府建设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
(二)依法行政更加规范。坚持全员普法,优化教育方式,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依法办事更加自觉,全年无行政违法行为。
(三)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加优化。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两集中三到位”,全面清理审批事项,优化办事流程;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审批事项下放工作,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四)决策机制更加健全。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强化了科学民主决策,加强了规范性文件和对外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健全以法规科人员为主体的法律顾问队伍。
(五)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健全了以执法责任制为基础的执法制度,推行了行政执法四项制度,制定了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和裁量基准,行政处罚案件质量进一步提升。
二、完成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
1.强化目标任务、健全组织机构。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工作任务的重要内容,按照《中共常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2021年工作要点》规定,结合全市乡村振兴,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共常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2021年工作要点>实施方案》,我《方案》明确了今年依法治市的工作目标,提出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重点项目地方立法、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普法守法等5个方面16项工作。于4月15日、10月21日分别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对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要求,局党组和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会议决定成立了以石玉林局长任组长,贺立新、郑海涛副局长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直管单位分管负责人、市委农办秘书科、办公室、人事科、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信息中心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法规科。
2.中心组带头学法。坚持把学法列入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2021年来,先后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长江保护法》《乡村振兴促进法》《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和党内法规,其中,3月24日党组中心组成员集中学习了《长江保护法》。
3.党组织书记述法。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绩效考核,坚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严格落实党组织书记述法制度,12月22日,市农机事务中心、市农村经营服务站、市农民教育办公室、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党组织书记分别在“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上对本单位及个人学法、依法、守法情况进行进行了报告。局党组书记的年度述法将与述职同时进行。
(二)坚持全员学法全民普法
1.推进机关学法普法。2021年3月26日、11月26日,我局分别举办了《长江保护法》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辅导,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其中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干部职工共400余人参加了《长江保护法》的专题辅导。坚持学法考法相结合,组织本局及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市农科院、市农机事务中心、市农经站、市农教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市国家农业科技园共373名在职干部职工参加了“如法网”网上学法考法,考试合格率达100%。创新学法普法模式,5-6月份,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庆祝建党100周年”党内法规和《民法典》网上答题活动;11月26日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了网上庭审旁听活动。强化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在机关大楼二楼走廊设置了“法制宣传走廊”,悬挂法律法规宣传画15块;开设了“法制宣传栏”,今年已开展了《长江保护法》《常德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常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三个主题宣传;开展网上宣传,在政府网站、部门门户网站推送典型案例10例,有力震慑了违法行为;在“常德新农村平台”推送普法信息20余条。做好典型案例宣传,向市普法办推送典型案例4个。
2.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制度落实。制定了《全市农业农村系统2021年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明确了2021年领导干部学法的任务,部署10部法律法规(含1项党内法规)的宣传任务,以普法责任清单的形式向13个责任科室(含3个管理单位)进行了责任分解。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在沅水流域城区河段非法捕捞打击行动中,开展了禁渔及禁用活体垂钓宣传;在《常德市养犬管理条例》宣传中,重点宣传狂犬病免疫、养犬登记、携犬出户管理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方面的规定,共发放宣传单3000份,答疑解惑200余人次;组织全市畜牧系统开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修订版)》宣传,全市共举办专班、研讨会和讲座共100场次,培训屠宰监管执法人员和屠宰从业人员3000余人。市农机事务中心紧紧围绕创建全国农机示范市,开展2021年农机“安全生产月”和送检下乡活动,向全市农机手宣传农机安全知识。局监管科认真履行“谁监管谁普法”责任,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力度,举办培训班1期,设立专栏3块,开展上门宣传10次、受宣传主体292家次。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组织开展了2次党内法规培训,重点培训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湖南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全省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等,培训党务干部、党员、两新组织党建负责人210人次。
3.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共常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2021年工作要点>实施方案》,明确重点抓好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宪法进农村、民法典助力乡村振兴等法制宣传主题活动。11月8日,由法规科牵头,推广中心、检测中心、资源科、科教科等参与,在西洞庭管理区祝丰镇彭家洲村开展“送法下乡”宣传活动。活动现场设置了咨询台,采取现场咨询、发放资料、技术指导等形式,与农民群众面对面进行交流,现场发放了《乡村振兴促进法》《长江保护法》《动物防疫法》《常德市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设施农业用地十问十答》等宣传册、明白纸共3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40余人次。11月15日到11月30日,组织人员先后为西湖区种养能手、全市农机手、武陵区种植大户、西湖区农商大户等培训活动举办了《乡村振兴促进法》专题辅导课。12月3日,在灌溪镇集市开展了“乡村振兴 法治先行”“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发放资料(书籍)1500余份、接受咨询2600余人次,免费发放农药、化肥等农资产品价值2000余元,同时,组织工作人员为灌溪镇政府工作人员、各村书记、主任、联村工作人员共60余人开展了《乡村振兴法》专题宣讲。
(三)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加强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一是减少“跑路”。为规范行政审批工作,我局内设行政许可服务办公室,在市民之家设市农业农村局窗口,实施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三化”行动,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好的政务服务;制定了行政审批程序规定和行政审批监督管理制度,规范审批服务行为。按照“三集中三到位”的要求,除“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员牌证照核发及审验”事项因平台无法与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融合,在农机事务中心办理外,我局及直管单位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含公共服务事项)均在窗口“一站式”办理,减少了审批服务对象“跑路”。截至12月30日,我局已办件59件(其中8件为行政许可,51件为签发植物检疫证书),发放证书222份,均已落实“最多跑一次”要求。二是推动“一件事一次办”。为推进便民服务,按照市行政审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我局积极推进多部门“一件事一次办”改革,8个审批事项已完成标准化收件指南,正在入窗办理。三是实行容缺办理。为提升行政审批效能,我局对行政审批流程进行了再优化,进一步减少了申报材料,清理证明事项6项,实行了许可事项推行证明告知承诺制,缩短了审批时限,在审批服务对象申报资料缺项的情况下,先行受理,允许在现场核查时予以补充。四是推行信用承诺。为确保行政审批真实有效,强化审批服务对象的社会责任感,要求审批服务对象对申报的材料真实性作出承诺并在“信用中国(湖南常德)”网站上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截止12月31日,对8件行政许可相对人的信用承诺在“信用中国(湖南常德)”网站上公示。五是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运行。按照省“证照分离”改革会议精神,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上对涉改事项要素进行完善,填报推送并发布依职权类实施清单176项、依申请类实施清单109项,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100%,网上办理深度三级以上(含三级)事项比例达到90%以上。农药经营许可、兽药经营许可、动物诊疗许可、水产苗种生产许可、生鲜乳收购站许可等9类证照已实现电子证照归集和共享。
2.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一是制定计划。按照省市要求,结合市本级农业农村部门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常德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明确2021年抽查事项为内部专项1项、部门综合11项、跨部门联合3项,共15项。项目涵盖农业转基因、农产品质量安全、生猪屠宰、畜牧兽医、农业投放品、农机安全等领域,截止12月30日,计划任务全部完成。二是强化调度培训。4月份,召开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调度会,明确了年度任务;6月份,邀请专家对今年有抽查事项的9个科室(单位)的平台管理员进行了“双随机、一公开”业务培训,并安排专人一对一指导监督,确保平台使用操作规范。三是加强平台管理。为保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序推进,按照省市要求,加强了“互联网+监管”平台管理,检查事项清单已完成上传,执法人员库、检查对象库正在完善。目录清单梳理完成率达到100%;行政检查实施清单填报完成率达100%,详实度达100%。四是开展信用监管。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开”,在“信用中国(湖南常德)”平台按时推送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截止12月30日,已公开行政处罚信息15件,行政许可信息9件;完善了信用修复机制,制定实施《常德市农业农村局信用修复办法》,目前,一家失信主体已按规定程序申请信用修复;健全联合惩戒机制,在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资质审核中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开展信用核查。在2021年市本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计划采购招投标、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公开遴选中对供应商设置了信用要求条件;在新增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评选中,将企业信用列为重要评价因素,对于在近两年内存在不良征信记录、以及企业经营存在信用失信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3.强化简政放权。一是放权赋权。按照市政府的部署,上报了下沉事项目录27项,已下沉乡村受办事项指导目录6项;根据方便群众、就近办的原则,并在充分调研承接能力的基础上,向常德经济开发区下放了4项行政许可事项。二是执法委托。根据市深改办《关于常德市农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要求,我局向桃花源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委托农业行政执法,委托行政检查事项17项,行政处罚事项143项。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8月-9月,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我局对2016年9月30日以来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了清理。经清理,以市政府(办)名义发布的10件规范性文件,7件建议继续有效、1件宣布失效、2件建议废止;本部门4件规范性文件,2件继续有效、1件修改、1件废止。我局法规科强化了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今年以来对2件以市农业农村局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和8件一般性政策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查。
2.加强对外合同合法性审查。强化了合同主体、权利义务的合法性审查,今年以来对51件以市农业农村局或事业队、站(中心)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未发生合同纠纷。
3.积极参与立法工作。按照市人大、市司法局的要求,抽调人员参与了《常德市养犬管理条例》制定工作,该条例目前已施行;参与了《常德市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完成了立法调研和农村生活垃圾管理的修改建议。
4.充分发挥法律顾问队伍作用。组建了以局法规科工作人员为主体的法律顾问队伍,聘请了湖南凌星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为我局兼职法律顾问。法律顾问队伍为重大行政决策、重要案件办理提供了法律支撑。2021来,兼职法律顾问代理了2件民事案件,参与2份对外签订的合同、1份媒体回复、8起行政处罚案件的合法性审查,提出法制审查建议,防止了法律风险。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强化制度建设。8月份,重新制定了《常德市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和《常德市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常农发〔2021〕8号 统一编号CDCR-2021-16001),对现行有效的涉农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行政处罚进行量化。健全动物检疫补检制度,市动防指根据我局的执法反馈,依据《动物防疫法》,于11月印发《关于规范有关动物、动物产品补检工作通知》,对动物及动物产品补检主体、程序、方式进行了规范,为动物防疫依法执法提供了保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制度,自觉将执法四项制度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
2.强化资格管理。建立了执法资格管理台账,完成了29个行政执法证的办理工作。强化了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执法资格管理,要求执法人员持证执法,未取得执法证人员不得从事执法工作。4月,我局对个别协会冒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名义参与渔政执法行为进行了及时制止。
3.强化执法监管。一是开展农资打假持久战。围绕春耕备耕,突出对种子、农药、兽药、饲料、肥料、农机等重要产品检查,8月26日-9月9日,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全市范围内农兽药(鱼药)、饲料经营门店和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水产养殖大户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20余人次,检查经营门店107家(次),发现问题线索223起,对县市区下达问题交办函14份,立案9起,结案6起,其中种子案件1起,农药案件3起,肥料案件5起。二是开展打击非法捕捞攻坚战。按照市禁捕办统一部署,对市直管17公里河段开展了打击非法捕捞工作,公布举报电话,安排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通过日常巡查、询问摸排、暗访蹲点等方式,对重点水域、重点区域开展彻底排查摸底,共开展夜间巡查50次,依规收缴非法捕捞渔具300件,劝散违规垂钓人员400人次,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受理案件线索2起,立案查处2起,其中移送公安机关1起。三是开展打击生猪违规调运阻击战。按照省里严禁违规调运生猪的有关精神,严厉打击生猪违规调运行为,成立打击生猪违规调运工作专班,对交通要道交易市场、定点屠宰企业进行暗访巡查,摸清了外省违规车辆进入我市的主要路径,并对重点路段、重点部位制定了防控打击行动预案。立案查处6起,其中,向其他单位移送案件线索4起、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1起。无害化处理违规调运生猪4批共298头,取缔私宰点1个。
4.强化素质提升。一是加强培训。围绕能力提升,狠抓业务培训。今年3月,执法支队集中1个月时间,对执法人员开展系统的业务培训,执法支队还利用每周一次案情分析会的机会,以会议促提升。二是以案促学。9月底,我局组织全市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市、县农业农村局法制机构工作人员、执法机构负责人和执法骨干参加,共收到参评行政处罚案卷23本。经两轮评查,石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承办的“石门县旺农之圈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假农药案”等7本案卷被评为全市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参评人员通过对他人办理案件进行评查,学到了别人的长处,提升自己办案水平。全市办案质量不断提升,3本执法案卷被省农业农村厅评为优秀案卷;省司法厅随机抽取的1本案卷参加全省案卷评查获评优秀;市司法局随机抽取的1本行政处罚案卷参加全市案卷评查获评优秀。
5.强化信息化建设。一是加快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装备建设,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建后,及时向市政府和相关部门汇报,划拨了一个独立的办公和办案场所,各项执法装备按照农业农村部《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正在进一步添置之中。二是积极推进执法网络建设,依托《全国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将执法办案相关信息推送平台,供全国农业执法共享。三是强化执法监督网络建设,按照行政执法“四项制度”规定,及时将执法相关信息在“信用中国(湖南常德)”“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等平台公开,接受社会、专门机关的监督。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主动接受市人大监督、听取市政协意见建议。我局主动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和市政协民主监督,坚持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向市政协通报重要工作完成情况。高度重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对我局工作所提的意见建议,及时研究加以落实。2021年,我局共承办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政协委员提案共65件(主办40件、会办24件),其中代表建议19件(主办12件、会办7件),政协提案46件(主办28件、会办18件)。所有建议提案均在规定办理时限内办理完毕,办结率、见面沟通率、满意率均达100%。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我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着力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加强重要工作信息及时公开,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1年,我局发布政务公开信息143条,在机构概况、法规文件、人事信息、财政信息、应急管理、建议提案等方面内容进行了公开。通过市长热线、市长信箱、市民留言共回应公众需求及关注热点49次,回复满意率100%。通过常德市数据资源共享平台共享数据5686条,涉及休闲农庄、省级示范农场、龙头企业等信息。
(七)依法化解社会矛盾。
1.制定方案。印发了《常德市农业农村局庆祝建党100周年安保信访维稳工作方案》,编制了全年领导信访接待安排表,单位一把手每季度安排一天坐班接访,解决信访突出问题,我局信访维稳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干部职工自觉抓、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机制,全局信访维稳工作形成上下一条心,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积极组织参加信访维稳集中宣传活动。我局通过悬挂横幅,制作宣传版面、组织专题培训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信访维稳、综治及法律知识,切实营造好浓厚的宣传氛围。引导农村干部群众增强法治意识、树立法治理念、形成良好的法律氛围。
3.及时化解矛盾纠纷。2021年,我局共收到信访件19件,涉及农村土地纠纷、种粮补贴、禁捕退捕、农田建设等内容,已全部办理完成。2021年,我局无一例赴省进京非法上访和在本地大规模集体上访等影响社会政治经济稳定的事件发生。
(八)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
1.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理顺工作机制。坚持把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设作为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结合部门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内部工作机制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细则的通知》,通过建立制度,规范内部工作机制,明确了“谁起草、谁审查”的主体责任原则,确定了责任主体和审查主体,建立了规范的公平竞争审查程序。二是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内容,对保留及拟修改后重新公布的10份规范性文件同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对我局2021年印发的《2021年常德市种业市场监管工作方案》《2021年常德市化肥减量增效工作考评办法》等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等有关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4件其他政策性文件分别进行了审查。经审查,我局2021年印发的政策文件中不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原则情况。
2.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截止12月30日,我局认真落实现代农业产业园支持政策,认定6家市级农业特色产业示范园,每个产业园给予15万元的财政资金奖励。落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政策,成功申报惠生农科、洞庭春米业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培育市级龙头企业37家,培育省级示范联合体16家、省级联合体9家;休闲农业方面,培育鼎城区白云生态园等9家省五星级农庄、锦园农庄等7家省四星级农庄,推荐29个村申报省级重点村,申报澧县城头山镇、西湖管理区西洲乡为2021年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全市“两品一标”产品新增122个,有效总数达到404个。落实农业机械化支持政策,我市成功创建12家现代农机合作社(每家奖补资金15万元)、7家现代农机合作社示范社(每家奖补资金30万元)、4家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每家奖补资金100万元);全市共争取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1929万元,省级累加补贴973万元;全市共收到补贴申请表6911份,补贴受益4171户,补贴机具数量7602台。落实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补贴政策,2021年7月,省农业农村厅下达我市各区县市、管理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险设施建设任务347个,补助资金7667万元,截止12月30日,已完工270个,待验收完成后下达补贴资金。落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经省农业农村厅抽检和汇总,核准我市546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得贴息,贴息金额共计3794.6017万元。落实人才科技支持政策,向省农业农村厅推荐“湖南省十佳农技推广标兵”候选人3人,“湖南省十佳农民”候选人3人;按照专科层次三年制、本科层次四年制的模式培养开展基层农技特岗人员定向培养工作,2021年下达招录计划95个,我市基层农技特岗人员定向培养本科计划12个已经全部招录完毕,83个专科计划完成81个招录。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我市应发耕地保护补贴资金71888.78万元,已全部发放到位。落实早稻集中育秧补贴政策,补贴面积48.7万亩,共补贴3542万元。落实中药材种植补贴政策,截止12月30日,已完成对拟进行奖补的42家中药材规模化种植经营主体的公示,拟补贴种植面积54110.34亩,金额1338919.2元。落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全市范围内通过审核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546家,符合贴息条件的贷款金额461114.6万元,符合贴息条件的付息金额18043.057万元,共申请贴息3906.7469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
(一)学法方面。公职人员学法的自觉性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制度建设方面。行政决策程序、行政执法程序等制度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设想
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以创建“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为目标,重点加强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普法工作。要将普法工作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性重点工作,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和农业法律法规为重点,以机关普法宣传和法治进乡村为抓手,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全面提升机关工作人员和管理、服务对象的法治素养。要进一步探索创新普法方式,推动普法常态化。
(二)法治监督。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对外合同的合法性审查。突出对行政执法(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确认)的监督,健全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台账,抓好“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以案卷评查为手段,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三)优化环境。继续做好依法行政和强农惠农(企)政策落实,充分发挥监督员的作用。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和省市部署,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权责清单管理。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全覆盖,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严格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推进信用监管。
(四)制度建设。要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要强化行政执法四项制度落实,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要积极探索、及时总结法治工作经验,将新鲜经验融入地方性法规中,为法治常德建设贡献农业农村部门智慧。
常德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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