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注销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2号)的有关规定,常德市鼎城区家银农资经营部等4家主体农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符合法定注销情形,现予注销。农药经营许可证正、副本未收回的,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该许可证正、副本自动作废。
特此公告。
常德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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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2号)的有关规定,常德市鼎城区家银农资经营部等4家主体农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符合法定注销情形,现予注销。农药经营许可证正、副本未收回的,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该许可证正、副本自动作废。
特此公告。
常德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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