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变型拖拉机所有人及驾驶操作人员的一封信
尊敬的变型拖拉机所有人及驾驶操作人员:
你们好!多年以来,变型拖拉机在我市农业农村各项事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我市经济发展做出了许多贡献。然而随着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机生产应用技术的进步,变型拖拉机的安全管理问题越来越突出,车况普遍差、引发事故多、污染环境重、安全隐患大,严重威胁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变型拖拉机亟需退出历史舞台。2015年11月,原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发布《关于终止变型拖拉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公告》(湘农机公告〔2015〕13号),从2016年1月1日起,全省统一终止变型拖拉机注册登记。2020年8月,省农业农村厅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加快变型拖拉机报废淘汰的指导意见》(湘农机联〔2020〕75号),建立变型拖拉机报废淘汰机制,并明确规定“在我省注册登记、未达到报废年限的变型拖拉机,2019年11月22日至2025年11月30日期间牌证注销并提前1个年度以上报废拆解的,省财政按照1000元/台给予提前报废补贴”。2021年2月,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21〕1号),要求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公安交管部门要持续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按照严于低速载货汽车的强制报废年限规定,加大报废力度,严格做到期满报废,确保2025年全部清零。省市《拖拉机安全顽瘴痼疾系统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明确,对达到报废使用年限或连续三个检验周期不检验的变型拖拉机,按照相关程序,及时给予牌证公告注销;对实施牌证注销的,应按程序同时收缴牌证,并督促实体拆解;对无法找到实车的,应公告注销牌证并向社会公布号牌作废。
为做好变型拖拉机淘汰报废工作,全市即日起开展拖拉机顽瘴痼疾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全面清理整治变型拖拉机违法违规行为。牌证已依法注销的变型拖拉机,仍然上路继续行驶、营运的,一经查获,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扣押,收缴拆解,并依法对驾驶人予以处罚。拒绝、阻碍执行公务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目前还未达到淘汰报废年限的变型拖拉机,我们呼吁变型拖拉机所有人及驾驶操作人员主动到各级农机监理机构申请注销牌证,到指定报废拆解企业予以拆解报废,足额领取报废补贴。
各位变型拖拉机所有人及驾驶操作人员,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抓好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共同创造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环境!
常德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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