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常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农业(林)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农办,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农村局,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农业局,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筹)农村局,委属有关单位:
现将《2016年常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常德市农业委员会
2016年4月1日
2016年常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
根据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的通知》精神和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按照省市县联动互补的原则,对大宗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进行重点监测,对重点产品、重点时段、重点环节监督抽查,全面掌握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二、目标任务
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总目标,在配合完成部省监测任务的基础上,市级例行监测数量不少于1800批次,对每个区县市不少于200批次,其中定量监测不少于650批次,市级监督抽查不少于1000批次;县级机构对所辖每个乡镇开展例行监测数量不少于100批次,安乡、汉寿、桃源每个县定量检测不少于100批次,县级监督抽查数量不少于1000批次;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全年定性检测不少于8000批次,定量检测不少于600批次。乡镇监督抽查数量不少于500批次,质量安全县所属乡镇监督抽查数量不少于7200批次;确保所辖区域内合作社、大户、农产品加工企业生产基地全覆盖。全市主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不低于96%。
三、工作重点
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由市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具体实施。
(一)配合做好省级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
省级例行监测共4次,每个季度1次,总共抽取样品250批,覆盖蔬菜、水果、茶叶、稻谷等主要农产品。蔬菜在生产基地和市场(批发市场、超市)抽样比例为1:1;水果和茶叶在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专卖店)和超市抽样比例为6:4;稻谷在水稻主产区抽取。省级例行监测工作由省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负责实施,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负责衔接相关工作。具体计划见附件1。
省级监督抽查共5次,共抽取样品100批次,由省农委委托的具有资质的市级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承担,省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负责对部分样品进行复检。省级监督抽查抽样品种和时间分别为草莓(3月)、绿茶(4-6月)、葡萄(7-9月)、芹菜(10-11月)、柑橘(11月),主要在大型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区、“三品一标”产地等规模化商品生产单位取样。具体计划见附件2。根据省农委的要求,常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承担全省芹菜和柑橘的监督抽查工作。
省级风险监测。积极配合农业部风险评估实验室(长沙)完成风险评估工作。
(二)开展市级监测
2016年,在完成市食药局下达的抽检任务基础上,重点对全市农产品生产环节和农产品收储运环节进行监测,即主要对全市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农产品出口基地、“三品一标”企业、农民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和农产品收储运企业生产、加工、收储、运输的蔬菜、水果、茶叶、稻谷等初级农产品进行质量监测。市级监测由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具体组织,市检测中心具体实施,主要采取例行监测、监督抽查的方式,对全市蔬菜水果进行例行监测,对重点产品、重点时段、重点环节监督抽查。全年共监测2800批次农产品,其中定量650批次,快速检测2150批次。
1、开展市级例行监测。共开展3次,分别于5月、6月、8月进行,共监测1800批次农产品,重点对全市主要蔬菜水果生产基地及农产品收储运企业的农产品进行监测。具体计划见附件3。
2、开展市级监督抽查,抽检1000批次。一是对武陵区、鼎城区、经开区、柳叶湖、桃花源、西湖、西洞庭(简称“七区”)主要生产基地和收储运企业共开展3次监督抽查,主要在“五一”“端午”、“国庆”“中秋”、“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后进行,以蔬菜、水果为重点,抽检315批次。具体计划见附件4。二是7月1日至10月10日,对“七区”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百日行动”,同时,根据需要,对武陵区和鼎城区批发市场的蔬菜水果(以本地生产的为主)进行不定期抽查,共监测农产品395批次。三是对稻谷、茶叶、柑橘、葡萄和西甜瓜等优势农产品进行专项监测,时间为相应农产品收获期,稻谷抽取100批次,茶叶抽取50批次,柑橘抽取60批次,葡萄抽取30批次,西甜瓜抽取50批次,共计290批次。具体计划见附件5。
(三)开展县级监测
各区县市农业(林)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要根据市级监测工作方案制订本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计划,组织实施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配合省市农业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县级监测以定性检测为主,以蔬菜、水果等主要农产品为重点,涵盖农产品从种植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加工企业前的所有环节。县级机构对所辖每个乡镇开展例行监测数量不少于100批次,县级监督抽查数量不少于1000批次,安乡、汉寿、桃源三个县定量检测均不少于100批次。各区县市要加强对直销学校、工矿、机关的农产品的质量检测。
(四)开展乡镇监测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以本区域内生产基地为重点,采取速测方式开展监督抽查,监测数量不少于500批次。各乡镇监管站要积极配合省市县农业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按要求完成本级监测工作任务,同时督促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开展自律性监测,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四、工作要求
1、落实属地管理、加强组织保障。各区县市农业(林)局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按照监测计划要求,严密组织实施,制定本级监测计划,确保完成各项任务和目标。要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协助支持,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经费,确保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顺利进行,同时,积极支持协助部、省、市三级开展监测抽样,保证监测工作正常开展和有序运行。
2、加大监测力度、加强工作监督。各区县市要根据年度监测计划安排,以快速检测为主,充分发挥区县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和乡镇监管站检测室的作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确保年度监测任务完成,同时加大对承担检测任务机构的管理监督,承担监测任务的农产品质检机构要加强质量控制,严格按照抽样规范和检测标准开展检测,确保检测结果的科学、公正、可靠。
3、加强责任考核。各区县市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监测责任和任务,强化监管措施落实。市农委将实行跟踪督办,及时通报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对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在评先评优中实行“一票否决”。
4、及时报送信息。要依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抽样检验信息报送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严格按程序规定发布各级例行监测、监督抽查等信息,科学评价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针对性地加强监管。对于监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置,力争解决在萌芽状态,对于影响较大、牵涉面较广的倾向性问题,加强正面引导,妥善处置并按程序逐级报告。各区县市4月20日前报送本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每月10日前将上月监测数据以电子文档的形式报送至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监测过程中遇有问题,及时与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和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联系。监管科联系人:朱鹏,电话:2519896;检测中心联系人:帅云,电话:2517038。
附件: 1、2016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安排表
2、2016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安排表
3、2016年市本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安排表
4、2016年市本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安排表
5、2016年市本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测安排表
6、2016年常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考核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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