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委员会2017年省级财政预算农业专项项目指南
为做好2017年省级财政预算农业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2017年省农委预算项目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指南和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申报等工作。
一、项目类型与申报要求
2017年省级财政预算农业专项申报项目包括现代农业发展、农业技术服务与安全监管、农村发展等3个专项,44个子项。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6]53号)文件精神,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一化四体系”建设的资金除外)、农业技术服务与安全监管专项资金(安全监管资金除外,安全监管资金包括农业综合执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外来物种管理、农作物种子安全管理、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补贴、农药安全监管、植物防疫及病虫害专业防治、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信息体系建设、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农业经济运行与营销促销、农业对外投资国际合作和对外招商引资)、农村发展专项资金要整合55%用于精准扶贫。属整合范畴的专项,51个贫困县不需申报,由省农委依据湘扶办函[2016]91号文件确定的资金比重,按因素法测算分配到51个贫困县。
对于符合申报条件的县市区,市州、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选准选好项目,避免滥选滥报项目,申报数量请联系省农委对口业务处室和单位。
二、项目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单位要按照项目申报文本(详见附件1、2)认真编制项目申报材料,按要求实事求是填写项目申报表、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其中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单个项目另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主要对项目目标、技术方案、建设内容、投资标准及规模和组织实施等逐项细化。
三、项目申报程序
1、省直相关单位、市州农委、县级农业主管部门根据项目指南要求,各自负责组织、指导符合条件的项目评审和上报工作。
2、省财政直管县市农业主管部门直接向省农委行文(除确需经市州农委进行初审汇总的申报项目外),同时向市州农委备案;非省财政直管理县市区向市州农委行文,由市州农委确定非省直管县市区及本辖区的申报项目,统一审核汇总后向省农委行文;省直相关单位直接向省农委申报。
四、申报时间要求
2016年11月15日前将项目申报文件报送省农委财务处,同时将申报文件和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报送相关对口业务处室和单位。2016年12月1日前,省农委相关业务处室和单位提出项目初步安排方案,经分管委领导同意后送委财务处。12月5日前,委财务处统一按程序报委分管财务领导和主要委领导审定或委党组审议,然后办理文件并与省财政厅衔接下达项目资金。
五、联系方式
财务处联系人:袁素 邮箱:1034223687@qq.com
联系电话:0731—84422253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
2016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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