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和常德市湘楚风商贸有限公司合作开展农产品及农产品品牌推荐与展示的协议公示
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有关指示,结合我委2016年3月20日的会议精神,但凡市委、市政府的重要会议和我市举办的大型活动之际,由市农委根据实际情况,针对性的开展本土优质农产品及农产品品牌推荐和展示活动,现与常德市湘楚风商贸有限公司签订展示协议。
一、 协议主要内容
1、 服务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 展示内容:我市的优质农产品。
3、 展示次数:每月5-6次,如遇大型活动,可以临时增加。
4、 展示方式:现场实物展示。
5、 展示时间:每次展示根据会议及活动开始至会议及活动结束。
6、 展示地点:活动及会议现场。
二、 协议价格
合同总价为20万,半年一结算。
三、 双方责任义务
1、 乙方在展示期间需保证产品的安全性、新鲜度、品牌、产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2、 乙方提供的产品种类、数量、每个品种的分量,需全部达到甲方的要求。
3、 甲方每次对乙方会展的农产品按要求核查,如有不符,又无法说明情况的,每次罚扣展示金额的10%,发生三次以上情况的罚扣20%。
4、 如遇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导致参展活动终止,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或协调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示。
2017年3月28日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