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移民开发局关于2012年度水库移民资金内部审计意见的函(石门县)
石门县移民开发局:
2012年9月6-7日,我局对你县2011年度移民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内部审计,根据水库移民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提出以下审计意见:
一、质保金使用不够规范
移民项目完工结算后,县移民局质保金的提取比例是10%,部分小项目没有提取质保金,不符合《湖南省移民资金县级报账制实施办法》(湘移发[2010]1号)的有关规定。
二、培训费使用不够规范
移民培训费报账时附件资料不够完整规范,不符合《湖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实施管理办法》(湘移发[2010]5号)、《湖南省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实施管理办法》(湘移发[2010]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分类核算不够彻底
你局已对各类移民专项资金进行了分类核算,但是凭证还装订在一起,未完全分开。不符合《湖南省水库移民资金财务管理办法》、《湖南省水库移民资金会计核算办法》(湘财综[2009]30号)的有关规定。
请你局对将以上审计意见向有关县人民政府通报,并对本次内部审计检查发现的问题尽快进行整改,于9月底之前将整改报告以文字形式上报市移民局。
二O一二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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