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移民开发局2012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
根据湘移发[2012]6号湖南省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移民资金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湘移函[2012]108号《湖南省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制定了2012年度全市内部审计计划,即市移民局内审六个县。 8月27-9月7日,我局先后对汉寿县、安乡县、临澧县、澧县、石门县五个区县2011年移民资金收支管理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内部审计,并受省局委托专项审计了西湖区2011年移民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检查由市移民局财务科牵头,后期扶持科配合,并抽调区县移民局骨干力量进行交叉审计,通过听取各县市区相关情况汇报,查看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相关项目计划及实施资料,实地查看村移民项目实施完成情况,走访当地移民群众等方式进行。从检查情况来看,皂市水库移民政策、后扶政策落实较好,当地群众比较满意,移民大局稳定。现将2012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共有各类移民40多万人,其中大中型水库移民25万人,享受移民后扶政策的农村移民人口核定为192486人,移民后期扶持涉及13个县(市区)230个乡镇2748个村,其中采取全部直补到人的方式有1396个村107180人,占55.68%;全部实施项目扶持方式的49个村16872人,占8.76%;实施二者结合扶持方式的1303个村68434人,占35.56%。
二、主要成绩
1、领导重视,内审工作地位日益突出。市、县两级移民局领导对内审工作高度重视,移民资金是高压线已成为全市移民领导干部的共识,市局成立了由局长徐术福同志任组长的全市移民资金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各区县市也分别成立了由局长负总责的移民资金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
2、财务制度完善,执行结果较好。各县市区均建立了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如《财务管理办法》、《单位内部财务控制制度》等,每年还根据新的情况进行修订补充。从检查情况来看,各县市区移民局均较好地执行了各项制度,严格实行了移民资金分类核算或辅助核算,移民资金严格执行县级报账制,市移民局每月还安排一次村级资金重点抽查,各县市区都组织精干力量对移民资金的发放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从今年的内部审计检查情况来看,各县市区移民局财务基础工作较往年更加扎实。
3、执行计划较好,项目管理规范。各县市区项目实施严格按经批复的年度计划执行,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对年度计划项目进行调整和变更的,也经过了项目所在村组大多数群众同意,按原渠道报批,获得批准后才组织实施。为规范后扶资金管理,各县市区均出台了后扶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了项目的申报、审批、监督和验收等程序,做到了权责清晰。此外,针对600元以内后扶项目的特殊性,各县的移民村还成立了移民村后扶项目民主理财小组,参与后扶项目从申报到验收的全过程,移民和原住地村民对此普遍感到满意,参与积极性很高。
4、资金拨付及时,手续齐全完备。移民后扶直补资金,均由县移民局提供花名册给县财政,再通过财政部门“金财网”以银行一卡通的形式发放到移民户手中,人手一折。多次检查结果表明,直补到人资金非常规范,不存在截留抵扣、挤占挪用的现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内审情况来看,各县市区移民资金的使用情况良好,做到了政策落实、项目规范、拨付及时、群众满意,同时也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部分区县打卡发放不够及时。如西湖区移民局未按制度要求将移民直补资金按季度打卡发放,而是半年发放一次。
2、部分地方项目管理不够规范。一是部分项目议标资料不够规范,如澧县闸口乡石庄村公路建设项目、临澧县停弦渡镇史家村渠道硬化项目议标资料不完整;二是部分村有不按程序报批擅自变更项目的现象。如澧县张公庙镇幸福村和向阳村种植业开发项目调整为该村的道路硬化项目;三是部分移民村项目管理程序不规范,相关资料不齐全,项目预算、决算、施工合同等相关要素残缺,明细不清;四是有的移民村项目公示制度执行不到位。
3、部分地方财务管理不够规范。一是有的县市区财务基础工作欠规范,如石门县、安乡县未实行彻底地分类核算,各类项目资金凭证未分开装订,安乡县县级报账制执行不够到位,600元以外项目资金未直接拨付到县移民局,而是由财政局直接拨付下去。石门县、汉寿县存在质保金提取比例不够规范的现象,石门县存在培训费报账附件资料不齐,汉寿县存在培训费超标准的情况;二是部分县市区资金拨付审批程序欠规范,移民项目资金的拨付审批程序不严,有的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签字程序执行不够严格;三是财政资金拨付不够及时,如临澧县、澧县存在财政资金拨付到位不够及时的现象。
四、下步整改重点
为切实加强对移民资金的规范管理和监督使用,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经市局党组研究决定,在下阶段工作中:
1、移民直补资金严格执行每季度打卡一次,督促各县(市区)及时足额打卡发放。
2、规范项目管理工作。规范移民村项目管理程序,并补充完善相关项目预算、决算、施工合同等资料;严格执行移民村项目公示制度;完善较大基础设施项目的议标资料。
3、严格执行年度计划,实行项目实施全程监管,建立项目档案。年度计划一经批复,必须严格执行,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对年度计划项目进行调整和变更的,应经项目所在村组大多数群众同意,按原渠道报批,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实行一个项目一个档案,项目档案包括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设计文件、项目批复文件、有关招投标文件、项目运行记载表、有关图片资料、工程预算决算报告、竣工验收报告等内容。严格按照湘移发[2010]5号、湘移发[2010]7号文件精神进行管理。
2、规范财务基础工作。充分发挥县级移民主管部门对乡村财务的监管和业务指导作用,督促基层尽快建立完善移民资金辅助台账,加强财务基础工作,杜绝白条支出,现金支出;严格执行移民项目资金的拨付审批程序,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签字程序,严格执行县级报账制,各级报账必须使用合法票据,严格按照湘财综[2009]30号文件和湘移发[2010]1号文件要求规范财务基础工作。
二O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