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水库移民资金内部审计意见的函
常移函〔2014〕9号
常德市移民开发局
关于2014年度水库移民资金内部审计意见的函
石门县移民开发局:
2014年5月7日,我局对你县2013年度移民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内部审计,根据水库移民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提出以下审计意见:
一、县级报账制执行不够规范
移民项目资金不是直接拨付给承包方,而是先拨付到乡移民站,再由移民站拨付给村里或承包方,不符合《湖南省移民资金县级报账制实施办法》(湘移发〔2010〕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账户管理不够规范
部分乡镇移民站在开户时由于银行限制,其账户名与石门县移民局账户名相同,账户管理不够规范。不符合《湖南省水库移民资金财务管理办法》、《湖南省水库移民资金会计核算办法》(湘财综〔2009〕3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无计划借支项目资金
你局在省局计划文件批复未下达前,预借项目资金给乡镇,不符合《湖南省移民资金县级报账制实施办法》(湘移发〔2010〕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四、挤占移民专项资金
在移民专项资金中给乡镇列支后扶人口核减奖励经费(标准300元/人)。不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移民资金管理的通知》(湘财综〔2010〕3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五、项目勘测设计费及监理监测费使用不规范
每个项目资金在拨付时均预留了5%的勘测设计费及监理监测费,且勘测设计费及监理监测费余额较大。不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移民资金管理的通知》(湘财综〔2010〕3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请你局将以上审计意见向县人民政府通报,并对本次内部审计检查发现的问题尽快进行整改,于6月15日之前将整改报告以文字的形式上报市移民局。
二O一四年五月二十日
常德市移民开发局办公室 2014年5月20日印发 |
常移函〔2014〕9号
常德市移民开发局
关于2014年度水库移民资金内部审计意见的函
临澧县移民开发局:
2014年4月29日,我局对你县2013年度移民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内部审计,根据水库移民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提出以下审计意见:
一、县级报账制执行不够规范
2013年部分移民项目资金不是直接拨付给承包方,而是先拨付到乡财政所,再由财政所拨付给承包方,不符合《湖南省移民资金县级报账制实施办法》(湘移发〔2010〕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培训费使用不够规范
个别移民培训项目组织不够及时,不符合《湖南省移民资金县级报账制实施办法》(湘移发〔2010〕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监测评估费使用不够合理
监测评估费中列支少量烟酒等接待费支出,不符合《湖南省移民资金县级报账制实施办法》(湘移发〔2010〕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请你局将以上审计意见向县人民政府通报,并对本次内部审计检查发现的问题尽快进行整改,于6月15日之前将整改报告以文字的形式上报市移民局。
二O一四年五月二十日
常德市移民开发局办公室 2014年5月20日印发 |
常移函〔2014〕9号
常德市移民开发局
关于2014年度水库移民资金内部审计意见的函
澧县移民开发局:
2014年5月8日,我局对你县2013年度移民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内部审计,根据水库移民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提出以下审计意见:
一、县级报账制执行不够规范
2013年部分移民项目资金不是直接拨付给承包方,而是先拨付到乡财政所,再由财政所拨付给承包方,不符合《湖南省移民资金县级报账制实施办法》(湘移发〔2010〕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培训费使用不够规范
移民培训费发票为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未使用税务部门代开发票,且个别培训项目附件资料不够完整,不符合《湖南省移民资金县级报账制实施办法》(湘移发〔2010〕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监测评估费使用不够合理
监测评估费中列支烟酒等接待费支出,不符合《湖南省移民资金县级报账制实施办法》(湘移发〔2010〕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请你局将以上审计意见向县人民政府通报,并对本次内部审计检查发现的问题尽快进行整改,于6月15日之前将整改报告以文字的形式上报市移民局。
二O一四年五月二十日
常德市移民开发局办公室 2014年5月20日印发 |
常移函〔2014〕9号
常德市移民开发局
关于2014年度水库移民资金内部审计意见的函
津市市移民开发局:
2014年5月13-14日,我局对你市2013年度移民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内部审计,根据水库移民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提出以下审计意见:
一、分类核算不够规范
由于你市的财务核算模式特殊,你局未建立单独的财务机构,进行独立财务核算,但你局未对各类移民专项资金建立分类辅助核算账。不符合《湖南省水库移民资金财务管理办法》、《湖南省水库移民资金会计核算办法》(湘财综〔2009〕3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未按要求提取质保金
移民项目完工结算时,区移民局一次性将项目资金全部支付完毕,未按5%的比例提取项目质保金,不符合《湖南省移民资金县级报账制实施办法》(湘移发〔2010〕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资金台账不够清晰
资金项目台账格式不够规范,内容不够详细具体,不能清晰地反映每个项目资金的拨付及实施情况。不符合《湖南省移民资金县级报账制实施办法》(湘移发〔2010〕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请你局将以上审计意见向市人民政府通报,并对本次内部审计检查发现的问题尽快进行整改,于6月15日之前将整改报告以文字的形式上报市移民局。
二O一四年五月二十日
常德市移民开发局办公室 2014年5月20日印发 |
常移函〔2014〕9号
常德市移民开发局
关于2014年度水库移民资金内部审计意见的函
安乡县移民开发局:
2014年5月13日,我局对你县2013年度移民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内部审计,根据水库移民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提出以下审计意见:
一、县级报账制执行不规范
县财政局未将移民专项资金拨付至县移民局,而是留存在县财政局,县级报账制执行不规范,且资金拨付程序也不规范,移民项目资金由县财政局先拨付到乡财政所,再由财政所拨付给承包方,不符合《湖南省移民资金县级报账制实施办法》(湘移发〔2010〕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培训费使用不够规范
移民培训项目附件资料不够完整,如培训花名册为复印件、参训人员未签到等,不符合《湖南省移民资金县级报账制实施办法》(湘移发〔2010〕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监测评估费使用不够合理
监测评估费支出部分票据没有明细附件,不符合《湖南省移民资金县级报账制实施办法》(湘移发〔2010〕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请你局将以上审计意见向县人民政府通报,并对本次内部审计检查发现的问题尽快进行整改,于6月15日之前将整改报告以文字的形式上报市移民局。
二O一四年五月二十日
常德市移民开发局办公室 2014年5月20日印发 |
常移函〔2014〕9号
常德市移民开发局
关于2014年度水库移民资金内部审计意见的函
汉寿县移民开发局:
2014年4月23日,我局对你县2013年度移民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内部审计,根据水库移民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提出以下审计意见:
一、分类核算不够规范
项目监测评估费未列入移民专项资金账套,而是列入了机关经费账套,不符合《湖南省水库移民资金财务管理办法》、《湖南省水库移民资金会计核算办法》(湘财综〔2009〕3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培训费使用不够规范
移民培训费发票为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未使用税务部门代开发票,且个别培训费附件资料不够规范,不符合《湖南省移民资金县级报账制实施办法》(湘移发〔2010〕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请你局将以上审计意见向县人民政府通报,并对本次内部审计检查发现的问题尽快进行整改,于6月15日之前将整改报告以文字的形式上报市移民局。
二O一四年五月二十日
常德市移民开发局办公室 2014年5月2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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