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批复同意石门县等5县脱贫摘帽
8月6日,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茶陵县等5县脱贫摘帽的批复》文件(湘政函[2018]76号),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请示,省政府批复同意茶陵县、炎陵县、石门县、桂东县、中方县5县脱贫摘帽。脱贫摘帽后,在脱贫攻坚期内国家和省扶贫政策保持不变。
省人民政府要求以上5县按照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省委、省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继续抓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防止出现松动、懈怠,始终保持攻坚态势;要加大对剩余贫困人口的帮扶力度,继续巩固发展脱贫成果,确保全面完成攻坚任务;在脱贫攻坚期内,要继续实行最严格的扶贫考核评估,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脱贫攻坚成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
此前,我省已有祁东县、双牌县、江永县、宁远县、鹤城区、洪江市、吉首市、武陵源区、洪江区9个县市区实现脱贫摘帽。资料显示,湖南“十三五”期间51个贫困市县要脱贫摘帽,除去2016年、2017年已经脱贫摘帽的,以及今年计划脱贫摘帽的绥宁县、武冈市、平江县、安化县、新田县、辰溪县、会同县、靖州县、芷江县、慈利县、汝城县、安仁县、宜章县、江华县、双峰县、永定区、新邵县、新晃县这18个县市区,也就意味着今后湖南还有19个县市要脱贫摘帽。
记者梳理发现,剩下的19个县市分别为:邵阳(5县)邵阳县、隆回县、洞口县、新宁县、城步苗族自治县;张家界(1县):桑植县;娄底(1县1市):涟源市、新化县;怀化(4县):沅陵县、麻阳苗族自治县、溆浦县、通道侗族自治县;湘西自治州(7县):泸溪县、凤凰县、保靖县、古丈县、永顺县、龙山县、花垣县。
附: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茶陵县等5县脱贫摘帽的批复
湘政函〔2018〕76号
省扶贫办:
你办《关于对2017年度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脱贫摘帽进行批复的请示》(湘扶办呈〔2018〕12号)收悉。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反馈湖南省2017年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结果的函》(国开办函〔2018〕107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湘办〔2016〕31号)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经过国家专项评估检查,茶陵县、炎陵县、石门县、桂东县、中方县5县符合贫困县退出条件,同意脱贫摘帽。
二、你办要督促以上5县按照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省委、省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继续抓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防止出现松劲、懈怠,始终保持攻坚态势;要加大对剩余贫困人口的帮扶力度,继续巩固发展脱贫成果,确保全面完成攻坚任务;要继续给予扶持,在脱贫攻坚期内,国家和省原有扶贫政策保持不变,确保脱贫退出的稳定和可持续;在脱贫攻坚期内,要继续实行最严格的扶贫考核评估,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脱贫攻坚成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18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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