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贫困人口脱贫年人均纯收入标准提高到3700元
2019年全省城乡低保标准和贫困人口脱贫收入标准调整了。全省城乡低保标准和贫困人口脱贫收入标准调整新闻发布会于7月30日上午举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对湖南省城乡低保标准和贫困人口脱贫收入标准进行调整,明确从2019年7月1日起,全省城市低保指导标准由不低于470元/月提高到不低于500元/月,农村低保指导标准由不低于3480元/年提高到不低于3700元/年;城乡低保救助水平同幅分别由人均不低于320元/月、185元/月提高到不低于340元/月、197元/月。这是湖南连续多年调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城乡低保救助水平,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保障和改善民生尤其是困难群体的关注和重视。
同时,根据国家贫困人口脱贫收入标准的目标要求,结合湖南省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实际,经省扶贫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统计局等部门测算评估,省委、省政府明确2019年全省贫困人口脱贫年人均纯收入标准由3400元调整到3700元,为全省坚决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创造条件,确保全省在脱贫攻坚路上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