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农业农村局工作职责清单和工作底线清单
一、工作职责清单
全面、认真履行“三定”方案(常办〔2019〕25号)规定的职能职责,2020年重点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1.完成粮食生产“两稳”任务,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2.全市稻油水旱轮作试点示范工作。
3.协调抓好生猪稳产保供工作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4.推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
5.抓好饲料、兽药、生鲜乳生产及收购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
6.培育发展休闲农业、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业特色产业。
7.扩大农业对外交流合作,促进农业对外贸易工作,实现农产品出口创汇持续增长。
8.现代农业示范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认定和管理工作。
9.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10.抓好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工作。
11.抓好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工程基地申报工作和石门柑橘、汉寿蔬菜、澧县葡萄等品种改良和基地改造力度。
12.新型职业农民培训。
13.稳步提高“两品一标”产品数量和获证产品监管力度。
14.指导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导扶持家庭农场建设发展。
15.完成西湖、西洞庭、东山峰贫困农场脱贫国家认定工作;开展国有农场企业化改革工作。
16.完成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节水灌溉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17.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规定任务,基本建成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农村垃圾污水、卫生厕所、村容村貌治理体系。
18.开展美丽乡村示范创建和全市“4+9”乡村振兴示范片建设。
19.推进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分阶段、按程序牵头各区县市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项目的申报、审批和验收工作。
20.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积极完成年度目标工作任务,并组织开展创新营运工作。
21.大力培育常德香米区域公用品牌,积极组织开展“常德品牌、中国品质”常德品牌农业推介系列活动。牵头组织企业开展产销对接、农博农展活动,提升我市农产品外销规模。
22.完成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价采样点相关数据分析与上报。
23.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池塘标准化改造任务;完成人工增殖放流任务。
24.抓好草地贪夜蛾防控工作。
25.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
26.通过科技部对常德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综合考评。
27.选派18名水稻、油菜、经作、蔬菜等专业的专家作为院科技特派员,服务18家涉农企业或农业经营主体。、
二、工作底线清单
1.完成粮食生产“两稳”任务。全市粮食生产面积不低于883万亩,早稻面积不低于270万亩,粮食总产量不低于372.5万吨。
2.完成生猪存栏240万头、出栏335万头任务,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5%,力争不发生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流行和饲料兽药重大质量安全事件。
3.2020年培育省级以上龙头企业5家以上、市级龙头企业20家以上;开展休闲农业集聚发展示范村、示范农庄创建,创建10个以上市级示范村或示范农庄。
4.2020年度农产品出口增长率≥1%。
5.争取6个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省级示范园、2个省级优质农副产品供应示范基地。培育一批优质特色产业园区基地,力争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达100个以上、面积达100万亩以上。
6.全年完成争资争项任务26.84亿元(含市农经站、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7.持续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所辖乡镇被认定为当年度国家农业产业强镇的不少于1个;被认定为当年度省级农业产业强镇的不少于3个,所辖县市区被认定为当年度整县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不少于1个。
8.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蔬菜、畜禽、水产品合格率均达到 97%以上。
9.2020年,全年监测蔬菜、水果、茶叶、稻谷等初级农产品不少于2520批次,其中,定量检测1520批次。检测项目为农药残留、重金属等。
10.组织申报创建14个粤港澳大湾区蔬菜基地。
11.12月底前,市本级计划依托常德职业技术学院培训新型职业农民约70人。
12.“两品一标”有效数达到269个;省级以上监督抽检总合格率≥98%。
13.对集体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和集体组织建立工作,全面完成登记赋码颁证工作。
14.在2020年10月31日前,全市变型拖拉机存量减少25%,到2025年全面退出。
15.全市机插机抛率增长4个百分点,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较上年度增长1个百分点以上。
16.2020年10月西湖、西洞庭、东山峰完成农业农村部对贫困农场进行脱贫认定。
17.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51.66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52万亩。
18.抓好村容村貌提升工作,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域覆盖任务。完成50个市级“幸福屋场”评定工作。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农民环境健康意识普遍增强。
19.负责全市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新)建工作,完成2020年改厕任务,户厕125530座,公厕121座,确保一类县、二类县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分别达90%、85%。
20.完成全域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创建“一县十二镇”、100个省市县三级联创美丽乡村示范村和7个精品乡村建设任务。
21.组织规模农业企业参加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现场销售2000万元以上,达成销售协议2亿元以上。
22.全市年度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项目349个,按标准落实补贴资金6000万元以上。
23.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技术推广实现全覆盖;耕地质量监测点数量达到基准数;编制本行政区域年度耕地质量监测报告;耕地质量等级与上一年相比持平。
24.全市捕捞渔民全部退出捕捞,2020年7月23日自市人民政府《关于常德市重点水域禁捕通告》发布后,全市禁捕水域无生产性捕捞。
25.池塘标准化改造8万亩。
26.粮食作物主要病虫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下;经济作物病虫危害损失率不超过8%;单个病虫危害损失率控制在3%以下;无新的检疫性有害生物传入。全市农作物统防统治面积达392万亩,绿色防控面积达260万亩,农药使用量负增长。
27.全市完成18.38万亩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任务,其中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17.43万亩、重度污染耕地严格管控任务不少于0.95万亩,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左右。
28.扶持常德国家科技园区现代农业发展,扶助两个以上农业科技园区示范基地。
29.农科院实施国家、省和市级等各类科研课题(项目)16项以上,申报审定或登记农作物新品种2个,申报并颁布地方标准5项以上,争取项目资金40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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