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拟认定报废农机回收企业的公示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和商务厅印发的《湖南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湘农联〔2020〕76号)文件要求,澧县鑫隆废旧农机回收有限公司向澧县农业农村局申请从事报废农机回收经营活动,澧县农业农村局审核了申报材料,并进行了现场核查,初审合格后相关资料已报我局审查。
根据湘农联〔2020〕76号文件精神,我局拟认定澧县鑫隆废旧农机回收有限公司为我市报废农机回收企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736-7872950。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常德市农业农村局颁发《湖南省报废农机回收企业认定书》。
常德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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