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1年农产品质量抽样检测项目第三方检测机构询价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对常德市耕地安全利用农产品抽样检测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项目询价。特公告如下:
一、抽样要求
(一)抽检任务。抽检布点密度为150-1500 亩/点,平均 888 亩/点。抽检样品432个。
(二)布点要求。农产品抽样点位布点方法参照《NY/T398-2000 农畜水产品污染监测技术规范》。在实施了安全利用措施的轻中度污染耕地上抽取农产品,原则上以自然村作为抽检单元,每个抽检单元 2021 年只抽检 1 批次农产品,取样耕地地块应集中连片且具有一定代表性。
(三)品种要求。样品种类可以在中稻(一季稻区)稻谷、晚稻(双季稻区)稻谷和蔬菜中任选其一。
(四)采样时间。根据县市区农作物收获时段,以集中时段采样的方式,采集农产品样品。其中:水稻在黄熟期至收割前的 7天内,采集稻谷样品;蔬菜在采集中晚稻样品期间或前后,在收获前或早于正常采摘期 7 天内,采集蔬菜可食用部分农产品样品。
(五)采样方法。确定采样点位后,采样人员应根据现场周边地形、地块情况选择具有代表性典型地块。以典型地块中心为中心点,采用双对角线五点采样法,划定 20m×20m 的方形区域(如:采样地块为长条形,根据400m2面积可划定10m×40m或 15m×27m 等方形区域等),确定 5 个采样分点,分别采集农产品样品。
二、检测要求
(一)检测机构。承担本次检测任务的检测机构,须具备省级以上计量认证资格,认证参数包括农产品中的重金属镉、铅、铬、汞、砷含量等,且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检测方法。依据以下标准进行:
镉 采用《GB 5009.15-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检测;
铅 采用《GB 5009.1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检测;
汞 采用《GB 5009.17-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检测;
铬 采用《GB 5009.123-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铬的测定》检测;
砷 采用《GB 5009.11-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检测。稻谷类样品可先测定其总砷,当总砷水平不超过 GB2762-2017 中规定的无机砷限量值时,不必测定无机砷;否则,需再测定无机砷。
(三)判定标准。依据《GB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进行合格判定。
(四)检测结果。承担抽检任务的第三方机构须在抽检工作结束后,提交纸质版检测报告(加盖公章、CMA 或同等效力的计量认证章)一式两份、电子文档一份(载体为 U 盘;内容包括:检测报告扫描件、检查结果汇总表 Word 版、质量控制报告扫描件等)。所有原始资料须分类编制目录装订成册由第三方检测机构保存五年以上,原始资料包括抽样单、样品交接单、质控方案、检测数据及图谱等。
三、联系方式
请有意向的检测机构在2021年9月8日18时前,向本单位提交询价单。(询价单位:常德市农业农村局,地址:常德市武陵区人民路728号。联系人:杜登科,联系电话:0736-7872953)。
附件:询价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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