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关于“省农业农村厅对化肥减量工作部署推进不力”问题(省编号17)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湖南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湘突环改办函〔2019〕16号)和常德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中央、省级生态环境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的有关要求,现对“省农业农村厅对化肥减量工作部署推进不力”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省编号17):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指出:2018年,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明确要求洞庭湖周边地区2020年化肥使用量比2015年减少10%以上。2019年,《湖南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明确了同样要求。但《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度工作方案》却将洞庭湖区2020年化肥使用量较2015年削减目标降低至6%。省农业农村厅对该项工作重视不够,工作部署推进漫不经心,未进行系统部署和指标分解,仅于2019年要求洞庭湖地区化肥用量调减2%以上。
整改目标:完成《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和2021年度的化肥减量目标任务。
整改措施:
(一)省农业农村厅
1.制定实施《2021年度洞庭湖区化肥减量工作方案》《洞庭湖区化肥减量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落实绿肥种植、秸秆还田、机械精量施肥和水肥一体化等化肥减量措施,完成《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2021湖南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及农业农村部下达的2021年度化肥减量目标任务。
2.制定化肥减量工作考核办法,开展洞庭湖区三市化肥减量工作考核。
3.配合开展责任追究调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二)岳阳市、常德市、益阳市
1. 落实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度洞庭湖区化肥减量工作方案》、《洞庭湖区化肥减量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制定2021年度化肥减量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2021年12月31日前,在落实《2021年湖南省深入打好污染治理攻坚战工作方案》和农业农村部下达的2021年度化肥减量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再完成化肥用量减少1.02万吨任务。
2. 将测土配方、抽样调查等基础性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经费支持绿肥种植、秸秆还田、机械精量施肥和水肥一体化等化肥减量措施落地。
3. 按照上级“一月一调度”要求上报工作推进情况,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4. 配合开展责任追究调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主体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岳阳市、常德市、益阳市党委和政府
牵头督导单位: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配合督导单位: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整改完成情况:
1. 常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化肥减量问题整改工作,成立了常德市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化肥减量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担任双组长,统筹领导全市化肥减量工作。常德市农业农村局成立了化肥减量增效工作专班。制定实施《2021年度常德市化肥减量工作方案》《常德市化肥减量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2.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下达的目标任务,通过推广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措施,根据各区县(市)提供的主要农作物施肥调查统计结果汇总并经市级确认,全市2021年化肥使用折纯量超额完成省定化肥使用折纯量减少1.02万吨的目标任务。
3.将测土配方、抽样调查等基础性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常德市财政已落实2021年市本级化肥减量增效专项资金300万元,并从2022年起将此专项列入了财政预算,用于绿肥种植、秸秆还田、机械精量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和水肥一体化等化肥减量措施落地。
4. 按照上级“一月一调度”要求上报工作推进情况,并坚持每月召开化肥减量增效工作调度会、推进会,扎实推进整改工作落实落细。桃源县、石门县、安乡县等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5. 配合开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农业农村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5月12日- 5月18日
受理部门:常德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736-7872820
联系地址:常德市武陵区人民路728号
常德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11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