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全市农业农村系统2022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全市农业农村系统2022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常德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年6月20日
全市农业农村系统2022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实 施 方 案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农业农村局、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农业农村局、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农业农村局,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022年是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关键一年,也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做好农业农村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农业农村工作要求,以实施干部群众法治素养提升工程为抓手,不断推进乡村依法治理,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重点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普法工作。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八五”普法期间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作为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党组(委)中心组学法的重要内容,结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法的重点内容和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点任务,引导领导干部当好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带头人。(责任单位:各区县市、管理区农业农村局,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学习宣传宪法。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切实加强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宪法教育,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宪法原文文本。继续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和“12.4宪法进农村”活动,大力加强国家安全、国防安全法治宣传,不断增强全民国家安全观。(责任单位:各区县市、管理区农业农村局,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3.学习宣传民法典等基本法律法规。组织开展“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结合农业农村生产生活需要,跟进宣传民法典和新颁布的民法典相关司法解释,以及民法典实施以来典型案例和配套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解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组织《常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常德市养犬管理条例》等新颁布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学习宣传。(责任单位:各区县市、管理区农业农村局,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4.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加大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力度,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湖南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湖南建设的意见》等党内法规和文件,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和文件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责任单位:局直属机关党委)
5.学习宣传农业农村法律和政策。聚焦保障粮食安全和促进乡村振兴两大重点任务,开展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紧扣土地和种子两个关键要素,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湖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种子法、湖南省实施种子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围绕推进乡村建设,以乡村振兴促进法为重点,着力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规划建设、乡村人才振兴、扫黑除恶、防范电信和金融诈骗、禁毒、反邪教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责任单位:各区县市、管理区农业农村局,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二、主要任务
6.落实普法责任制。系统总结“七五”普法工作经验,坚持问题导向,科学制定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并部署各项工作任务。督促和指导各地根据实际制定和实施本单位“八五”普法规划。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情况,完善农业农村普法责任清单。根据年度目标任务,完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考核指标,做到普法工作有专人负责、有目标任务、有措施保障、有检验评估。(责任单位:局法规科)
7.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制定年度学法清单,把清单列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内容,综合运用法治讲堂、法治培训、学法笔记等形式,让领导干部学法有目标、有重点、可量化、可监督。(责任单位:局直属机关党委、人事科、法规科)
8.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与述职述廉同评议、同考核。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落实情况作为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重点考核评议领导干部法治学习、法治工作部署实施、重大事项依法决策和依法履职等情况,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责任单位:局人事科)
9.组织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全面实行分行业分系统学法考法。市县“如法网”单位账号管理员做好单位层级梳理和管理工作。凡应参加而不参加年度学法考法的,对其暂缓确定年度考核等次;对考试补考不合格者,其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称职等次。(责任单位:各区县市、管理区农业农村局,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10.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认真开展行政管理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工作,将普法贯穿于立法、执法、行政管理和行政服务的全过程。收集、整理、筛选典型案例,进一步丰富典型案例库。通过门户网站、刊物专栏、“两微一端”等平台,广泛开展重大热点案(事)件释法普法活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责任单位: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11.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会议精神,把农资打假作为保障农资供应、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农资打假宣传教育,做到宣传进村、标语横幅上墙、明白纸入户,帮助广大农民群众和生产经营主体提升识假辨假、安全用种、用药、用肥的能力水平。(责任单位:各区县市、管理区农业农村局,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12.开展“12.4宪法进农村”活动。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结合喜迎党的二十大,提前谋划,做好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系列活动,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的联系联动,推动宪法宣传进农村、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在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和农村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各区县市、管理区农业农村局,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13.开展“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以“民法典进农村”为重点,组织开展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深入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深入宣传民法典实施以来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等方面发挥的重大作用。针对农村干部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宣传民法典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有关规定、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涉农重点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各区县市、管理区农业农村局,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14.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先行”主题宣传。以庆祝农民丰收节为契机,集中开展以乡村振兴促进法为重点的专项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制作短视频、文艺汇演、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推动乡村振兴促进法的法律精神、原则和要求贯彻落实到农业农村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责任单位:各区县市、管理区农业农村局,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15.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按照省农业农村厅部署,通过集中培训、日常普法、在线释法等形式,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组织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与示范户“结对子”工作,提供普法释法服务。(责任单位:各区县市、管理区农业农村局,局法规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16.加强乡村法治文化建设。依据普法责任制,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常态化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推动普法工作向基层延伸,增强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充分挖掘地方文化、民族文化等特点,依托现有乡村文化设施和阵地,创作和传播一批法治元素丰富的文化作品,(责任单位:各区县市、管理区农业农村局,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17.加大执法培训力度。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业综合执法人员培训大纲和考试大纲要求,举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骨干培训班、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组织参加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比武活动。(责任单位:各区县市、管理区农业农村局,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18.加大智慧普法力度。在利用传统有效的普法方式基础上,加大对新媒体新技术新手段的运用,开展智慧普法、精准普法。利用网站、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直播平台等途径,提供差异化、精准化、场景式、互动式的法治服务。满足不同年龄、知识和职业背景群众的法治需求。(责任单位:各区县市、管理区农业农村局,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三、工作要求
19.加强领导。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专人负责。普法责任单位明确一名联络员,结合实际,将普法工作融入到业务工作中,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任务,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努力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确保普法工作取得实效。
20.把握方向。增强普法工作者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加强正面宣传,切实把握好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严守政治纪律和宣传纪律。坚持从农民群众的需求出发,做到宣传报道严谨规范,法律解读准确生动,宣传形式丰富多样。
21.提高质效。要紧扣法治宣传教育主题,对农民关注的、迫切需要的法律知识,以及农业农村存在的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进行认真的梳理、排查,组织工作人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有针对性的做好法律知识宣传和预防化解工作,不断提高农村法治宣传教育质效。请各地各单位开展主题宣传活动2日内,将相关报道、图片和宣传资料报送至局法规科。
22.强化督导。法治宣传教育已经纳入市直单位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和单位绩效评估范围。我局将组织有关单位对局机关各科室、各单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进行检查考核。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及时总结经验、宣传推广;对市委依法治市办在对我局法治工作评估情况检查中,反馈有关工作未落实,导致我局考核被扣分或被通报的,实行责任倒查,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各单位于10月30日前将普法工作总结和相关佐证资料报送至局法规科。
联系人:周 沛
联系电话:7872826
附:1.2022年普法重点任务清单
2.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
3.2022年领导干部学法清单
2022年普法重点任务清单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相关内容纳入年内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内容和本单位、本系统法治培训内容,开展宣讲不少于1次。
2.突出宣传宪法,开展宪法进机关活动,组织系统干部开展日常宪法学习宣传,集中组织好本系统"宪法宣传周"活动。
3.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年内组织学法不少于2次。
4.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在年度述职中加入述法内容。
5.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年内举办法治专题培训班或法治学习讲座不少于1次。组织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网上学法,合格率100%。
6.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组织网上集中观看或是现场集中旁听庭审,年内不少于1次。
7.在网站站、微信公众号开辟法治宣传专栏(专题),设置"以案释法"栏目,定期发布普法宣传内容和"以案释法"案例,年内报送不少于3个典型案例。
8.有针对性地宣传普及本单位与群众生产生活和乡村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年内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不少于1次。
9.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八五"普法规划和《常德市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实施意见》,制定年度任务清单并抓好组织实施。
10.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
11.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农民丰收节暨乡村振兴促进法宣传等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12.推动普治融合,通过立法、执法、监督检查、土地仲裁、行政复议等法治实践活动,加大向当事人宣法力度,总结典型案例。
附件2:
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 责任单位 | 名 称 |
1 | 办公室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
2 | 法规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3 | 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
4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
5 | 畜牧兽医科 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6 | 渔业渔政管理科 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7 | 种业管理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
8 | 机关党委 | 《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湖南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湖南建设的意见》 |
9 | 市土壤肥料工作站 | 《湖南省耕地质量管理条例》 |
10 | 市农村经营服务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
附件3
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领导干部年度学法清单
序号 | 学习内容 | 备 注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 |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 |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
7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8 |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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