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打出耕地保护“组合拳”
11月15日,汉寿县200多名干部下到各乡镇,打响了一场“耕地保护”冬季保卫战。
据该县分管自然资源相关负责人介绍,连续几天的工作,全县劝阻耕地“地改渔”“地建房”的“非农化”事件5起,有效遏制耕地被挤占“非农化”现象发生。
保护耕地是扛起粮食安全责任的基石。为此,该县始终把保护耕地和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作为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并打出系列“组合拳”。
该县层层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县政府与乡镇政府专门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明确耕地保护实行党政同责。全面推行“田长制”,建立四级田长制度,县级田长由县委书记、县长、县委副书记和分管农业、自然资源的副县长担任;21个乡镇(街道)的乡级田长由乡镇(街道)党政主职、副书记和分管农业、自然资源的党政领导担任;280个村级田长由村(社区)支部书记担任;全县共划分1405个田长网格,网格田长由村干部和村民小组长担任。对耕地保护工作,实施定期结账,对落实不到位的干部实行追责问责。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开展多轮专项督查,督查情况进行全县通报,对进展缓慢、工作不力的,向乡镇主要领导“点对点”印发工作提醒函。对不能完成年度耕地保护底线目标任务和整改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乡镇党政“一把手”引咎辞职,对完不成整改任务的乡村干部进行“约谈”和处分等不同程度的追责。
为切实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现象,该县采取最严厉的举措。在执法监管上发力制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该县发挥遥感卫星监测及280个村(社区)土地监察作用,及时制止自然资源违法行为39起。去年以来,该县查处洲口镇2起占基本农田挖塘养鱼的案件,由公安机关批捕当事人徐某刚和徐某主,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有期徒刑一年和六个月(缓刑),对破坏耕地违法犯罪行为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同时,该县还实施严格的占补平衡机制,牢牢守住耕地“红线”,严格按照“先补后占、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原则,加大土地复垦力度,统筹推进“山、水、林、田、路”综合整治,目前该县节余耕地占补平衡指标5700余亩,增减挂钩耕地指标8900余亩。县财政拿出900万元,对乡镇完成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改任务的,按每亩500元进行奖补,提前完成的另外再给予一定奖励,逾期不完成的,一律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各乡镇辖区内发生新增耕地“非粮化”“非农化”行为的,从严从重进行处罚。
此外,该县严格制止耕地抛荒,严格土地复垦验收审查,由村集体依法收回并流转撂荒两年以上的耕地经营权。去年该县实现耕地净流入0.9万亩,今年已恢复耕地1.4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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