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县黄山头镇:共商共筹共管,共建和美乡村
近年来,安乡县黄山头镇以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契机,坚持共商、共筹、共管,积极探索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收费机制,有效破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有缺口、常效管护不到位、群众参与不积极”三大难题,激发广大农民群众“我的家园我建设”的内生动力,促进了农村环境明显改善、村容村貌整体提升、乡风文明蔚然成风。
坚持群策群力,通过“标准共商”形成思想共识。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和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各村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工作到村、责任到人、任务到户,强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通过屋场会、微信群广泛征求群众、党员代表、人大代表、在外乡贤、经营主体意见,共同商讨收费标准,最终通过村民代表大会确定收费标准为10个村每年在家户20元/人,外出户10元/人,3个社区自主按照商铺规模大小进行定量定额收取,并将卫生费纳入到村规民约。充分利用“村村响”、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微信群等平台,线上线下多渠道、多角度进行宣传,发放《一封信》3000余份,做到让每一户农户知晓、支持,发动群众自愿缴纳环境卫生费,以“小钱”激发起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呈现出主动交、自愿捐的火热景象。
坚持不等不靠,通过“资金共筹”撬动各方资源。成立村(社区、渔场)人居环境理事会,成员由本村(社区、渔场)有威望的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等组成,明确由理事会成员开展收缴工作,分组上户收取在家农户的卫生费。以“医保缴费基数”为重要依据,确定收缴卫生费的农户底数,有效避免了按户收费过程中出现重复收费、遗漏收费等问题,做到“不漏一处,不落一户”,底数合理,公平公正。引导乡贤捐赠、党员示范、村民众筹、社会支持,有效解决资金难题。
坚持取用于民,通过“账目共管”规范使用资金。按照“理事会收管,群众监督”的管理模式,由保洁理事会成员入户收缴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设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坚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规范保洁费用,明确规定用于各村(社区、渔场)垃圾处理转运、保洁设施维护、保洁员工资、季度保洁户奖励及相关宣传教育活动,严禁挪作他用。各村(社区、渔场)每季度对收缴的资金使用和支出情况张榜公示到片、到组,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确保每一笔入账明白白白,每一笔支出清清楚楚,让群众“交”得明白、“交”得放心。
目前,黄山头镇已经实现付费服务机制村(社区、渔场)全覆盖。2023年,全镇已收取卫生费23.75万元,其中乡贤支持2.6万元,村民付费率达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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