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一水源保护区被非法倾倒生活垃圾
本报讯(记者 姚懿容 通讯员 刘柏林)5月27日,澧县复兴镇复兴社区负责人谭某被移送县公安局,接受5天行政拘留处罚。
5月18日,澧县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件,有群众举报称“澧县赵家峪水库旁有一个垃圾处理场,影响水库水质”。县环保局调查发现,复兴镇垃圾处理场位于复兴镇又兴村赵家峪水库上游二级保护区内,距水库约1300米,占地面积约4000平方米,日消纳生活垃圾4吨左右,没有任何防渗漏处理设施。5月19日,县环境监测站对填埋场渗滤液进行了取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多项污染物超标。
据此,县政府责成复兴镇取缔该垃圾处理场,5月19日起不得再将生活垃圾运往该处理场处置,复兴镇生活垃圾运往县城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置;责成复兴镇7月1日前将垃圾填埋场内的垃圾、污水全部清运,并采取填土和恢复植被处理。5月24日,针对填埋场渗滤液超标问题,县环保局对复兴镇复兴社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5月25日,对复兴社区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处以罚款6万元;5月27日,澧县复兴镇复兴社区负责人谭某被县环保局依法移送县公安局,接受5天行政拘留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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