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创建绿色庭院示范户8853户
本报讯(记者 杨晟 通讯员 邓超)3月30日,记者在鼎城区石板滩镇毛栗岗村看到,几乎家家户户房前屋后都有花灌木草配置,高低错落、红花绿叶点缀其间,相映成趣。据悉,该村90%以上的家庭都进行了庭院绿化,庭院绿地覆盖率达60%以上。
绿色庭院是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支撑。为了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市林业局制定了绿色庭院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绿色庭院的基本标准。根据方案要求,我市的绿色庭院建设有六大基本标准:一是庭院规模适当。住房宽敞明亮、院落绿化美化、入户道路硬化,在当地具有典型性。二是绿化科学合理。落叶植物与常绿植物相结合,观叶与观花、观果植物相结合,观赏与实用相结合,以乡土树种为主,适地适树。乔、灌、花、草配置得当,品种丰富,做到“春有草、夏有花、秋有果、冬有绿”,花坛、水池、园林小品等园艺设施美观实用。三是绿量符合要求。庭院绿地率30%以上,无土壤裸露。在平面条件有限的庭院,充分利用立体空间,在屋顶、墙面、阳台开展立体绿化、垂直绿化、居室绿化。四是绿化管护到位。树木花草养护科学,98%以上植株生长健壮,无病虫害。五是院落整洁卫生。居民生产生活方式低碳环保。六是家庭文明和睦。家庭成员健康向上、知晓并积极参加义务植树劳动,近5年内无违法乱纪行为。
参照以上标准,2016年,在庭院绿色化工作中,我市共完成示范村212个,连片示范户324户,示范户8853户,带动20.3176万户达到了绿色庭院标准;全市县、乡、村及农户共投入资金2.9亿元,庭院绿化面积3.5万亩,公路绿化里程5722公里。
“今年,我市将以每村连片建设20个绿色庭院示范户为措施,建设30个绿色庭院示范村;建设1100个绿色庭院示范户,新带动6.7万个庭院户达到绿色庭院标准,为美丽乡村建设添色增彩。”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