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推行农村党组织管理新办法
湖南日报记者 彭业忠
通讯员 雷 芬
金秋时节,永顺县高坪乡场坪村党支部用返还的党费,组织村里的12名党员到邻近的那咱村,参观猕猴桃示范园,学习猕猴桃种植技术。而10月21日重阳节这天,场坪村党支部用返还的党费,组织支委成员召开座谈会,走访慰问5名60岁以上的老党员。这是永顺县推行农村党组织管理新办法后,出现的新景象。
长期以来,永顺县绝大部分农村党员,都是按照农民党员的标准――每月0.2元至1元,缴纳党费,但有的党员多年没有交纳党费。
从2013年4月25日开始,永顺县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农村党组织管理新办法,一切都变了……
做法:“一议三评”定标准
2013年4月25日,永顺县青坪镇青坪居委会党支部,召集在家的22名党员,召开一个不同寻常的会议――党费交纳改革的“商议”大会。每个党员,首先申报自己家庭的月收入,对每月交纳党费额度进行“自评”;然后党员们对彼此的月收入情况和党费交纳水平,进行“互评”;最后由村支部委员会进行“审评”确定。
22名党员,为重新给大家制定党费交纳标准,争议得很热烈,都不甘落后。大家最后形成一致意见,一是按收入状况和年龄结构进行区分,并划分为3个层次:创收能力强或做生意的党员,每人每月10元;在家务农或在外打工的党员,每人每月2.5元;60岁以上老党员, 每人每月1元。
“当时还有些担心,怕党员们反对和反感,可在‘商议’大会上,大家‘自评’时非常积极踊跃,都要求多交党费。一次商议会,把自评、互评和审评,都解决了,而且实行一年一评。”永顺县青坪居委会支部书记田中林介绍道。
其他15村,在一个月内,都按此方法召开了“一议三评”会。党费交纳标准虽各有不同,但普遍提高了。 青坪镇共有274名农村党员,党员交纳的党费年度总额,从原来的2000多元,增加到现在的8700多元。
“党员的存在感增强了,党员的模范意识也增强了,效果立竿见影――青坪镇偏僻的两岔村,2013年7月份开始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党员汪泽云主动出面担任协调员;66岁的土家族老党员周纯超,主动担任村里的卫生劝导员,村容村貌大为改观。” 负责具体策划和抓落实的永顺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杜修林介绍。
效果:党组织活力增强了
通过2年的试点,效果显著且稳定下来后,2015年1月开始,在全县30个乡镇324个村(社区)党支部的11192名农村党员中全面推广。今年1至9月,全县农村党员缴纳党费18万余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3.5倍;按收缴党费80%的比例,返回给村党支部,用于村党支部组织党员开展学习培训、扶贫帮困等活动,仅此一项农村党支部就获得了14.4万元的活动经费。
党费交法变了,组织活力增强了。“看似仅仅党费交法变了,其实是农村党组织管理新办法都变了,由于有了返还的党费,新的战斗堡垒又形成了,基层党组织的活力,要从活动中体现。过去多年来,一些村支部几乎没有组织过活动,如今则大不同了。” 永顺县委书记石志平介绍说。
今年7月1日,在庆祝建党94周年的党员大会上,永顺县石堤镇五里村支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评选出6名“优秀党员”,并用返还给村支部的党费作为奖励,每人奖励了100元。
永顺县万坪镇岩洞村支部44名农村党员,上半年共上缴党费2640元,收到县委组织部返还的党费2112元。村支部书记汪建林筹资组建了村党员文艺队,带队参加全镇“七一”文艺汇演活动,取得了较好成绩受到表彰,不仅丰富了党员的精神文化生活,还增强了党员的集体荣誉感。“七一”前后,村支部走访慰问老村干部刘开友、残疾老党员唐清顺、病危老党员汪小明、患有癌症的老村干部胡腊香,共送去慰问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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